央企须大力提升境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稿件来源:本报讯
随着央企 “走出去”步伐的加快,风险也在增加。国资委在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提醒中央企业,要大力提升境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中央企业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 “走出去”战略,深化国际资源开发和加工合作,发展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随着 “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央企业涉足海外业务,领域遍及建筑、石油化工、电力、电信、机械、纺织、远洋渔业、国际航空、外贸等行业。 目前,全球安全局势仍在恶化,而中央企业境外项目大多集中在非洲、中东、中亚、东南亚、南美等地区,这些地区矛盾更为突出,情况更为复杂,中央企业面临的境外法律风险、政治风险和安全风险等将会更多。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提升境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是中央企业 “走出去”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凡是在境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都要加强安全品牌建设,认真研究驻在国经营管理、劳资、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抓紧建立和完善与国际安全标准相衔接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安全防范、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和法律保障等具体办法,切实履行境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境外人员安全培训,确保境外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此外,随着中央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规模扩张和生产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增加了安全管理风险,用工方式的变化增加了安全管理难度。据黄淑和介绍,目前,中央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已达到680多万人。这部分从业人员由于缺乏系统培训,习惯性违规违章现象时有发生,是事故多发、易发的群体。 同时,黄淑和提醒中央企业要加强对承包商和分包队伍的管理。中央企业要认真履行对承包商和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管责任,将其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标准、统一管理。 未来,中央企业将严把承包商资质关、安全业绩关、人员素质关、现场管理关和施工监督关,防止出现 “重资质、轻动态管理,重合同、轻现场监督,重书面审查、轻过程控制”的倾向。同时,中央企业将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和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资质等行为,坚决杜绝使用无资质、假冒资质、借用资质的分包商。(本报记者 孙郁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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