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发展试点进入实施阶段
稿件来源:本报讯
在国新办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表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 范恒山介绍,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先后报请国务院批复了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和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6月30日,国务院又以国函 〔2011〕77号文件,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我国区域发展从陆域延伸到海洋,也标志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同时也要看到,相对于陆域开发开放来说,我国对于海洋的开发、开放经验不足,还有很多需要探索的地方,所以国务院决定,选择若干地方进行海洋经济试点。 据介绍,目前,我国确定的海洋经济试点的地方主要有三个:一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二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三是在国家 “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明确,国务院即将批准设立广东海洋经济发展试验区。 范恒山告诉记者,为了推进做好海洋经济试点,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规划的统筹。基于国家全局的角度,同时适应试点目的的需要,从各个试点地区的实际出发来高标准地指导做好规划。 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由于试点是开创性的工作,探索性很强,中间涉及到相关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政策的支持。所以,要鼓励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把先行先试作为新区建设或者试点地区建设的首要环节。同时,将根据需要对财政、金融、对外开放等方面所涉及到的政策问题进行研究,给予适当的支持。 加强跟踪督促。将采取适当的形式跟踪试点的全过程,跟踪每一个阶段的规划、方案和相关的试验项目的落实,研究解决在试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完善试点中积累的好经验,并实时推广到相关的试点地区,最后推广到全国海洋经济的发展中。(本报记者 司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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