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强调汛期安全生产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为应对今年入汛以来,连续发生的多起矿井透水、溃浆等水害事故,国务院近日发文强调各单位要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矿井水害事故教训,采取紧急措施,全面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要建立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要部位定期巡查制度,并严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站在防汛抗灾第一线,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形成完备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做好因台风、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为做好此次汛期安全工作,国务院要求要突出重点,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管控,具体工作包括: 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加强防洪和防治水工作,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积水区及周边地表水系的巡检、排查;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落实防溃坝、坍塌、滑坡及泥石流措施;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和有关军工企业要落实防雷电措施,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 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控,全面检查墙体及塔吊、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发现问题或遇雷雨、大风天气,要立即停止作业; 渔业船舶、海运及海上石油钻井作业要做好防台风、防风暴潮的准备工作,强化相关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撤出海上作业人员。 国务院强调,在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的同时,应建立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崔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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