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出“十二五”工业锅炉提高能效总体方案
稿件来源:本报讯
工业锅炉是节能减排和安全管理的重点对象。 “十一五”期间,围绕工业锅炉提高能效、节能降耗、减少污染,上海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落实锅炉节能改造266台,实现节能量7.1万吨标煤,淘汰替代燃煤锅炉198台,减少煤炭使用20.7万吨,为“低碳世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上海市经信委负责人最近披露:“十二五”期间,围绕 “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上海市工业锅炉现状和特点,提出了工业锅炉提高能效和优化能源结构的总体工作方案,即:以锅炉能效达标管理为抓手,把天然气替代和节能技改工作相结合,力争到2015年,上海市清洁能源替代2500~4500蒸吨燃煤 (重油)锅炉,减少燃煤使用70万~150万吨,锅炉能效水平整体提升10%,相当于节约25万~45万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硫排放1.0万~2.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0.5万~1.0万吨,粉尘2.0万~4.5万吨,二氧化碳90万~170万吨。 逐步应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能效监控,争取在 “十二五”期间使上海市锅炉管理水平达到国内一流,燃气、燃油锅炉运行能效达到国际标准。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锅炉能效管理,提高上海市锅炉能效标准,制定能效对标管理标准,全市4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统一安装能效记录仪,掌握锅炉运行状态,根据不同情况制定达标管理要求。实施燃煤锅炉能效对标管理,提高锅炉系统运行效率,限制和淘汰长期不达标的锅炉;本市新增的燃气锅炉能效指标必须达到上海地方标准,在用的2t/h及以上的燃气锅炉,重点推广冷凝式节能器和燃烧系统节能控制,要求运行效率达到90%以上。 二是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4蒸吨及以下的燃煤 (重油)锅炉以淘汰替代为主;4蒸吨及以上的对象落实环保和能效在线监控,对标考核,增加燃煤锅炉环境成本支出,促使其清洁能源替代,对于不达标对象加快淘汰。 三是积极支持节能服务专业化发展,鼓励燃气等能源供应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承包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克服能源供应、能源价格给企业带来的风险;鼓励集中供热等企业,实施燃气分布式发电,降低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燃油、燃气锅炉节能专项,项目小、数量大、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引导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鼓励批量改造和服务外包,加快专业性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严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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