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安徽省马鞍山马钢集团生产线。 (谢富乐 安再祥 摄影报道)
8月22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已批复同意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并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根据国务院批复,撤销地级巢湖市,撤销原地级巢湖市居巢区,设立县级巢湖市。以原居巢区的行政区域作为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的行政区域。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辖、合肥市代管。庐江县划归合肥市管辖。无为县划归芜湖市管辖,和县沈巷镇划归芜湖市鸠江区管辖。含山县、和县 (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市辖4区 (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1市 (县级巢湖市)、4县 (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马鞍山市辖3区 (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3县 (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芜湖市辖4区 (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4县 (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安徽省原有的17个地市即将变成16个。这也是安徽省历史上一次比较大的行政区划的调整。
据悉,此次区划调整是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安徽现有行政区划是在沿袭历史的基础上形成的,虽然几经调整,但中心城市规模偏小,政区规模差距较大,划江而治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对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形成很大制约。
划分后将形成特大城市圈——合肥经济圈
有关经济学家认为,这一重大行政区划调整将使中国中东部继南京城市圈、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圈后诞生又一个特大城市圈——合肥经济圈。
安徽省提出要在 “十二五”期间把合肥建设成为区域性的特大城市,地区的生产总值要突破6000亿元,人均GDP达到1.5万美元,并且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前10名。
但是这对于原来的合肥显然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合肥向东是南京,向西则是武汉,夹在两个很强势的大城市之间,这种空间上的发展是被压制的。此次拆分无疑将极大地增强安徽省省会合肥的实力,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几乎成为合肥的 “内湖”,原来远离合肥市中心的滨湖新区,区域重新划分之后可以视为是合肥的新中心。原巢湖市部分区域的加入,城市的容量和人口规模都会有较大的提升,合肥面积由此扩大了40%,从6000多平方公里变成1万多平方公里,而中国特大城市面积基本都为1万多平方公里。传统意义上的江淮流域,更靠近淮河的合肥,一跃成为长江边上的超大城市——从地理面积讲,甚至超过南京和武汉。此次调整确立了合肥中心城市的地位,以合肥大发展带动合肥经济圈发展,最后推进整个安徽江淮城镇群的崛起。合肥作为安徽的经济发动机,更重要的任务是带动全省尤其是皖北的发展。形成合肥与六安、淮南、蚌埠、滁州、马鞍山、铜陵、芜湖、安庆、池州 “1+9”模式的江淮城镇群,从更大范围上促进各市合理分工、发挥优势、携手发展。划分不仅改变了安徽省传统的行政区域和人文地理,也可能对整个长江中下游城市带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一个新合肥带动一个新安徽呼之欲出。
合、马、芜中心城市实现皖江城市带与长三角经济区对接
此外,此次划分将合肥、马鞍山、芜湖这三个安徽省的中心城市无缝对接起来。这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在更大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生产力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全面提升产业转移水平,培育引领安徽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安徽开始着力打造皖江城市带,以承接转移示范区与长三角经济区对接。拆分之后,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连成一片,所形成的集群效应能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从而加快安徽真正融入长三角的步伐,甚至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与合作。安徽沿江城市带 (又称为皖江城市带)与长三角山水相连、人缘相亲、文化相近,同时,经济互补性强、联系紧密。该城市带可作为长三角地区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能源原材料生产基地、交通物流配套基地、旅游休闲基地和高素质劳动力供应基地。此外,长三角向泛长三角腹地扩展,第一站就是向安徽拓展,而皖江城市带将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最大 “受益者”。
理顺管理体制 全面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对接实施工作
从8月22日起,安徽省将全面启动行政区划调整的对接实施工作,据悉,行政区划调整的同时,该省将妥善安置干部职工,合理确定福利待遇标准,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理顺巢湖管理体制。坚持组织安排、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相结合,分层次分批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原则上按原职级安排到省直和合肥、马鞍山、芜湖三市对口单位,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其他市妥善安排。
按照 “属地管理、待遇从优”的原则,除继续执行国家和省统一政策外,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的津补贴,城乡居民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原则上按照划入地的标准进行调整,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
行政区划调整期间,直接为企业、居民服务和担负公共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要确保正常运转。成立巢湖管理局,统一管理巢湖规划、水利、环保、渔政、航运、旅游等事务和巢湖闸、凤凰颈、新桥、裕溪、铜闸等巢湖流域主要控制设施。
据了解,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分为工作准备、部署实施、评估总结三个阶段展开,计划9月10日前基本完成人员安置等主要工作。(本报记者 安再祥 通讯员 石象斌 杨广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