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湾溢油事故仅康菲中国子公司成被告
稿件来源:本报讯
针对渤海湾蓬莱19-3项目溢油事故,来自国家海洋局官方律师团的多位人士透露,本案主体资格仅限于康菲公司在华子公司康菲中国,其权益共享方中海油、负责理赔的相关保险公司则不在被告行列。 上述人士解释称,根据中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事故责任方只能界定为作业者即康菲中国,也尚未建立针对保险公司的诉讼机制;此外,本案目前并不掌握中海油明知康菲中国违规操作而不阻止的证据。 “未来一旦发现新的证据,诉讼过程中再追加被告也不迟。” 在生态损害索赔方面,官方律师团人士证实,国家海洋局发起的生态索赔数额不可能如外界想像的是 “天文数字”。这是因为针对 “海洋生态服务功能等损失是否有足够法理依据纳入索赔范围”等问题,相关方面一度存在争议,而上述方面的预期赔偿额占到整体赔偿额的大头。而即便本月国家海洋局公布索赔额,最终能否如诉讼请求所愿获赔,还有待至少一年之后司法机关的最终判决,这将是一场艰苦的拉锯战。 多位海洋法学家和监测专家强调,溢油事故爆发至今已有四个多月,清污、堵漏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凸显中国的海洋生态修复工作极其繁重,但用于生态修复的资金却严重缺血。 一位了解康菲中国保险条款的人士指出,国外海洋污染责任险可在生态赔偿暂时缺席时以备急用,用于填补清污、堵漏费用,国内海上油气勘探强制保险制度在投保额的规定上存在空白,而康菲中国出于 “基本不出事,出事能摆平”的侥幸心理,在华投保额度远低于海外业务,以至于在华业务的理赔额仅 “在1亿人民币至1亿美元之间”,远远不能覆盖全部清污、堵漏投入。(据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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