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复杂形势 国资委深化央企全面预算管理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为提高央企抵抗风险和不断做强的能力,严控低效投资,国资委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央企不断改进预算管理,加快实施全面预算,有效应对复杂形势,提升国际竞争能力。 人财物全部纳入全面预算管理 《通知》指出,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预算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各中央企业预算管理决策机构不仅要负责审议全面预算目标的合理性,还要高度关注预算组织机制、编制方法、编制基础、执行、监督与考核等预算管理关键环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各中央企业应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各管理层级密切联动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体系,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高效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 央企要紧紧围绕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完善并优化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一是树立全面预算管理理念。要以全员为基础,全过程为标准,全方位为要求,将企业的人、财、物全部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统一协调配置内部资源。二是坚持价值导向。央企要将风险可控前提下的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衡量资源配置效果的标准,坚持成本费用定额与责任管理,坚持将投资回报水平作为项目取舍的依据,严格控制低效、无效甚至亏损的投资项目,加强低效资产的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加快资产周转。 对标与全面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好集团总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统领和总控作用。要依据企业战略规划、市场分析预测、可控资源、内部运营情况以及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因素,选择确定主要预算目标并编制方案,作为各部门、各层级、各单元预算编制的目标指引。还要以经营预算为基础,推动经营预算与财务预算、投资预算与资金预算的有机结合。财务部门要依据各类预算编制情况,结合预算标杆和资源配置模型,详细测算财务资源的承受能力和重大支出的预期效益,综合确定各项财务预算指标。 各中央企业要坚持把对标管理理念引入全面预算管理,探索对标管理与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将企业的历史标准、行业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相结合,明确成本费用、科技投入、资产效率等经营指标的管理定额和标准,并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考核体系。还要广泛开展预算目标对标工作,在深入分析研判国内外市场形势的基础上,充分参考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情况,制定既有挑战性、又有可实现性的预算目标。 确保有效控制强化刚性约束 《通知》明确,央企要以提高运营质量、紧紧抓住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关键性指标,加大管控力度,确保预算对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控制。加强成本费用预算控制。明确制订成本费用控制标准,积极推动各预算单位改进生产流程、采用集中招标采购等措施压缩可控费用。还要加强投资项目预算控制。各中央企业在确定年度投资项目时要坚持效益优先和资金保障原则,严控亏损或低效投资,严控资金难以落实的投资,严控超越财务承受能力、过度依赖负债的投资。此外,对于加强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和债务规模与结构的预算管理, 《通知》也有明确的规定。 《通知》强调,要加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上级预算管理单位正式下达的预算应具有严肃性,一般不得调整。要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各执行部门动态监控预算执行情况,严格预算执行审批程序,严控预算外项目,预算管控应逐步由金额控制向项目控制转变。(过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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