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电价对水泥行业影响不大
稿件来源: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目前发布公告,出台五项煤、电价格调控措施,欲依靠 “组合拳”缓解当前日益紧张的煤电矛盾,其中包括对电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上调上网及销售电价,并同时试行阶梯电价制度等措施。 国家发改委公告明确,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上述措施共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 同时,国家发改委还推出了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并对煤炭价格进行了限制,主要规定有:合同煤价在5%的幅度内可适当上涨,对市场煤价进行限价,秦皇岛北方港口的交易煤价,5500大卡的煤价,每吨不能超过800元。 随后,大多数的水泥企业表示,电价涨幅并不大,对企业影响也不是很大,但如果未来继续上涨电价,水泥企业在目前的背景下也会感到有压力。 据冀东水泥相关人士分析,每千瓦时电价上调2分到3分对水泥行业影响不大。企业如果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每吨水泥电耗约为105~120千瓦时,每千瓦时上调2分钱,水泥成本增加约2元/吨;若配备余热发电设备,则每吨水泥电耗将降低1/3,影响就更小些了。目前,大多数水泥企业基本上都配备了余热发电设备,因此相对目前水泥成本每吨300元来说,影响程度基本在1%以内。(王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