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校车安全新国标征求意见
稿件来源:本报讯
2011年12月27日,工信部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就 《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8日。 新标准对校车车身结构、外观标示、装载质量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原则一切围绕 “安全”。其中,多项新规定系参照美国校车标准及欧洲客车标准,并考虑中国的特殊路面情况,制定适合中国特色的校车标准。另外,此次征求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幼儿校车首次进入国家标准的制定行列。 《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范围较修订前的 《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GB24407-2009)的标准范围扩大,修订后要覆盖 《校车安全条例》规定的校车范围,含幼儿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用校车,幼儿园学生的范围定在3岁以上的幼儿。 据悉, 《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均由全国汽标委客车分标委组织制修订。 与2011年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 《校车安全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着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不同,此次发布的 《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四项国家标准进一步整合完善了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体系,而在2010年7月1日, 《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GB24407-2009)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开始实施。(本报记者 谌 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