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规定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稿件来源:本报讯
2012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并从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1年9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其起草的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在2011年10月26日举行了立法听证会。 汽车 “三包”二次征求意见稿包括9章49条的内容,与初稿8章46条的内容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整车 “三包”有效期延长、各方责任界定更加明确、 “第三方鉴定机构”等条款被写入草案。(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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