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鞋类产品主要贸易摩擦盘点
稿件来源:本报讯
1.欧盟皮鞋反倾销案结束。 2011年1月13日,西班牙鞋业协会 (FICE)网站上公布了欧盟鞋业联合会 (CEC)关于皮鞋复审案新闻通报。称欧盟鞋业联合会经与欧委会多次商谈,决定放弃寻求对自中国和越南进口皮鞋正在实施并即将于3月31日到期的反倾销措施的日落复审。但欧委会承诺将监测所有皮鞋进口产品,以确保没有新的倾销和/或其他不公平行为发生,从而避免对欧产业再次造成损害。CEC称,正在寻求可以涵盖倾销和其他不公平贸易行为,以及市场准入和尊重知识产权在内的全方位策略。 2011年3月16日欧委会 (2011/C82/04)公告,欧盟将从2011年3月31日起正式停止对越南和中国生产的皮鞋征收反倾销税,但仍对上述产品 (包括从澳门转口)进口进行为期1年的监管,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011年10月28日,世贸组织向成员散发了中国诉欧盟皮鞋反倾销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专家组报告。专家组报告裁定,欧盟 《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违反了世贸组织相关规则,欧盟反倾销主管机关在对华皮鞋反倾销原审调查中适用该条款是错误的。同时,欧盟反倾销主管机关在原审和复审调查中还违反了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有关透明度等方面的要求。
2.巴西对中国鞋类产品发起反规避调查。 2011年10月4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11年第48号公告,决定对进口鞋启动反规避调查。原产自中国的鞋组件 (南共市税号64061000、64062000和64069900)以及进口自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的鞋 (南共市税号6402至6405)均在调查范围内。本案调查期为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 2011年4月5日,巴西鞋业协会向巴西外贸秘书处提出,施加于中国鞋类的反倾销税导致以上两条提到的产品进口大幅增加。巴西外贸秘书处应这一请求发起反规避调查。
3.秘鲁决定对中国鞋类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秘方于2010年启动的中国鞋类 (不包括凉鞋、拖鞋)反倾销措施复审于11月21日结案,该局最终决定维持2000年对中国鞋类采取的反倾销措施,继续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值得注意的是,该局将调整最初反倾销措施中对中国出口鞋的价格上限,并按照离岸价的5个档次来对出口商或厂家实施分别税率,将调整征收反倾销税的计算方式,由过去的离岸价的百分比方式变成每双鞋的美元计价方式。
4.墨西哥筹划对中国鞋类采取措施。 鉴于2011年12月11日墨西哥对中国过渡期高关税即将到期,墨西哥业界在2011年下半年对中国鞋类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呼声高涨。 墨西哥金融家报报道,墨西哥工业联合会将联合其他商会行会,要求墨西哥政府在2011年12月11日以后继续向中国产品实施过渡性政策,并称,墨西哥完全有权力将对中国产品的关税升至35%。 墨西哥经济学家报报道,墨西哥海关将采取新措施,以应对超低价的进口商品。估计新措施于2011年12月出台,并重点关注来自亚洲国家的商品。 2011年10月前后,墨经济部公布加强其国内鞋类行业与中国内地鞋业竞争者竞争的措施。用于鞋类行业的该行动计划包括以下5个主要因素:1.有效的进口监控;2.保护措施;3.有力打击不公平的交易行为;4.协调行动以共同打击低报行为;5.反走私措施。 墨西哥经济部长BrunoFerrari于2011年12月12日墨西哥同中国进口贸易协定 (包括鞋类产品)到期随后几日便同本国制鞋行业协会领导者进行了会晤。会后,政府和协会共同向媒体表示将正式启动对来自中国的进口鞋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有关程序。2011年12月中旬,墨西哥联邦经济部宣布将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对来自中国的鞋类开征反倾销税。(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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