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优势产业建立中国特色品牌培育制度
稿件来源:本报讯
《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2月10日正式发布。 《纲要》强调,要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尤其是要以装备制造等产业为重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和制度,提高中国品牌的国际化水平。 《纲要》提出,要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资源浪费的行业和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制定并实施培育品牌发展的制度措施,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 在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方面, 《纲要》提出了品牌建设的三大重点措施: 建立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围绕质量核心,加强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和品牌评价方法研究,制定品牌的术语、要素、评价要求和建设指南等国家标准,建立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品牌建设国家标准体系。 建立品牌价值评价制度。以消费者认可、市场竞争中产生为原则,参照国际标准和国际惯例,以品牌货币价值评价为主要内容,以装备制造、钢铁有色、纺织服装、轻工家电、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物流、旅游等优势产业为重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和制度,提高中国品牌的国际化水平。 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条件和配套政策措施,以产业聚集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规范产业发展,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本报记者 司建楠)(相关报道详见今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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