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实验区享受七大优惠政策
稿件来源:本报讯
在国新办日前召开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暨人才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发布会上,福建省省长苏树林介绍,目前,平潭的总体规划和20多个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等都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完善提升,即将付诸实施。
“十二五”投资超2500亿元
苏树林介绍,福建省委省政府将全力推进平潭的开放开发。一是高起点编制发展规划。二是高质量建设基础设施。在2010年投资近100亿元的基础上,去年又完成投资303亿元,今年的投资总额将达到600亿元左右。规划 “十二五”投资要完成2500亿元以上。三是高标准促进产业发展。按照总体规划,平潭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和旅游业。四是高效能创新体制机制。中编办去年12月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机构规格,目前福建正在按照扁平化、高效率、大综合的原则研究管理方案。五是高强度做好要素保障。目前,15家商业银行给予平潭670亿元的总承贷资金,推动设立平潭银行和产业基金,加快海峡股权交易所的组建运行,吸引台湾金融机构进入平潭。 苏树林强调,平潭开放开发最大的特点是要实行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探索 “五个共同”新模式。在 “五个共同”里,难点是共同管理,将来的创新点和突破点也要体现在共同管理上。共同管理的关键和突破点在于 “放”,下一步将实行 “放地、放权、放利”。
享受七大优惠政策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指出,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两岸合作先行先试的区域,肩负的责任重大,即探索两岸合作的新模式。 所以,中央在平潭规划中明确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这些支持涉及到通关模式、财税、金融、土地政策,也直接涉及到对台交流方面,内容很多。最重要的有七个方面: 一是要实施特殊的通关制度。将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采取 “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的分类管理模式,并相应赋予分线管理对应的税收政策。 二是要在平潭实施特殊的税收政策,特别是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将在制定产业准入和优惠幅度的基础上对平潭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是可以购买免税商品。将在平潭设立促进开放口岸的前提下,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口岸免税店,今后将在平潭岛设立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可以在这个岛上买到免税商品。 四是在金融政策上也比较开放,将在岛上实行 “双币制”,允许平潭的银行机构和台湾地区银行之间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的账户和新台币同业往来的账户,允许平潭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为境内外企业以及个人开人民币的账户和新台币的账户,这是一个很大的创新。 五是实施最快捷的对台直航。去年11月30日,命名为 “海峡号”的客货滚装船已经开通,现在已经正常运转,从平潭到台湾只需要两个或两个半小时,非常便捷。 六是允许台湾的机动车在平潭岛上行驶,对今后的两岸交往非常便利。 七是允许台湾相关的服务机构以及执业人员,如果持有台湾地区权威机构颁发的证书,可以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在平潭岛开展相关的业务。 范恒山强调,国家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高度重视,其优惠政策可以说是比现在的特区更甚,是高于特区的特殊政策。而且,随着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的推进,这些政策还将细化,还将扩展。(本报记者 司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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