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饮料添加剂风波考问监管效力
稿件来源:本报讯
自红牛被疑涉嫌违法添加以来,各种疑问不断,红牛公司通过向消费者释疑、提供证明等方式,渐渐将风波平息。有人归纳此次事件为乌龙闹剧。 红牛饮料添加剂风波考问的不仅仅是红牛公司的危机公关能力,一起接受考问的还有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效力。
被曝违规添加
2月9日,媒体报道称,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红牛进行查证的过程中发现,红牛饮料罐体配料表及食品添加剂的标注和有关文件的批文并不相符,配料中含有国家不允许在维生素功能饮料中使用的人工合成色素胭脂红等诸多问题。 记者在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罐体标注中发现,其添加了柠檬酸、柠檬酸钠、咖啡因、苯甲酸铵、胭脂红、柠檬黄6种添加剂,但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却显示,对红牛生产的批文中,并没有柠檬酸钠、苯甲酸钠、咖啡因这几种成分,所以红牛涉嫌违法添加。 同时,在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中,红牛饮料中的咖啡因和苯甲酸钠被疑会生成第二类精神药品安钠咖列。 此后各地家乐福、北京华联、好又多等部分旗下超市纷纷下架红牛饮料。2月10日,针对有关媒体报道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部分食品添加剂问题,红牛公司发布第一份声明,称红牛饮料进入中国之初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法律规定和各项产品标准,经过严格和科学的实验验证及相关法律审批程序,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 《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中国红牛严格依照 《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和相关法律及执行标准规定组织生产和销售。多年来一直接受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和地方执法检查检测,其结果均为合格。 2月11日,红牛公司又发布第二份声明称: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不存在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产品品质优良,安全稳定。红牛公司还提供了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关于红牛饮料的长期抽检情况说明》。 《说明》称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 “均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从未检出任何未经批准而添加的物质”,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期间,检测产品及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2月1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药局也在其官网发布《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标签标识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的公告,证明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罐体标签标注的所有配料,均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允许添加的。表示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确为卫生部1997年批准的保健食品,根据当时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说明书中可只载明主要原料。 2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 《关于红牛饮料检验结果的通报》,通报表示:北京、山东、湖北、哈尔滨四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组织检验机构对红牛饮料11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抽检,符合规定,尚未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
四大疑问
事件的发展中,各种疑问、猜测满天飞,最主要的疑问在于四点。 第一,这是一场乌龙闹剧?始作俑者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事情发生最早对红牛进行查证的过程中发现,红牛饮料罐体配料表及食品添加剂的标注和有关文件的批文并不相符,红牛涉嫌违法添加行为。仅仅数日之隔,同样是这个部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药局2月11日在其官网却发布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标签标识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的公告,证明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罐体标签标注的所有配料,均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允许添加的。难道这仅仅是哈尔滨食药局给红牛公司开的一个玩笑?或者这事件本身就是一个乌龙事件。 第二,胭脂红究竟允不允许添加进入红牛此类饮料呢?据报道胭脂红是不被允许添加进入维生素功能饮料的,而记者查看了去年6月份实施的 《食品安全国际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里面明确允许添加胭脂红的饮料是冷冻饮品、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碳酸饮料、风味饮料 (仅限果味饮料),并没有明确允许胭脂红可以被添加进入维生素功能饮料。 记者就此问题发邮件致饮料工业协会,截至发稿,未有回复。 第三,咖啡因和苯甲酸钠两种成分的同时出现也引发质疑,两种成分在一起是否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 《关于红牛饮料检验结果的通报》,对此问题进行了阐释,解释称,关于红牛饮料中所含的苯甲酸钠和咖啡因两种原料同时使用是否会危害健康,专家组研究论证认为,这两种原料按照批准的使用量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费者按照标签标识的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要求使用是安全的。 第四,红牛饮料罐体配料表及食品添加剂的标注与有关文件的批文为何不相符? 据2月11日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表的对红牛公司的标识相关的核实情况声明表示,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称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是卫生部1997年7月4日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 (1997)第327号,申请人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保健功能为抗疲劳。该产品申报资料中配方为水、白砂糖、牛磺酸、肌醇、赖氨酸、维生素PP、维生素B12、维生素B6、咖啡因、苯甲酸钠、柠檬酸、柠檬酸钠、香精、胭脂红、柠檬黄。根据当时注册管理规定,批准证书及说明书中可只标明主要原料。 据了解,这一规定在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手负责保健食品后予以废止,此后的批准证书及说明书要求必须标注全部原料。
考问监管效力
经过红牛公司的紧张释疑公关,2月13日,家乐福总部向全国各门店下达红牛产品的上架通知。2月15日,记者走访了北京华联超市莲花桥店,看到在该超市红牛维生素饮料仍正常销售,在红牛货架上,还挂了2月10日红牛公司的第一份声明,以证明该产品安全、稳定。再加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红牛饮料检验结果的通报》。红牛添加剂事件,伴随着红牛饮料纷纷回归货架似乎渐行渐远。 可认真考究起来,红牛饮料添加剂风波考问的不仅仅是红牛公司的公关能力,一起接受考问还有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效力。纵然红牛公司添加剂风波,与其在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有关,但是值得非议的还有监管部门的监管效力。 梳理整个过程,首先是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揭发”问题,再是发文,力证红牛公司清白,前后态度不一致,这从一定程度上看出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稍许“不谨慎”态度。 其次,据介绍,根据1997的注册管理规定,批准证书及说明书中可只标明主要原料,这一规定在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手负责保健食品后予以废止,此后的批准证书及说明书要求必须标注全部原料。但在国家食药监局网站上,关于红牛产品的最新申报信息为2001年,2005年之后的申报信息尚未更新。2005年至今,7年间,作为国内知名的红牛饮料标签标识有误,有关部门竟毫不知情,这恐怕不仅仅是企业之过。 2月15日,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 《关于红牛饮料检验结果的通报》指出,检查中发现,红牛饮料生产企业在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监管部门已责令其限期改正。红牛公司标签标识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可以限期改正,但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漏洞又何时能够补牢呢?(本报记者 吴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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