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儿童用药品列入天津医保目录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天津市发布了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12年版)》。新目录根据临床用药变化调整了药品品种,部分儿童药品也列入了报销范围。 新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其中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266个,中成药1217个 (包括民族药51个);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30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7个。新目录中的药品分甲、乙类。甲类药品使用时参保人员不需要先行负担部分费用;乙类药品使用时需要先行负担部分费用,其余部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新目录中,部分药品限定了支付范围,有些药品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有些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此次目录中也包含了一部分儿童药品,这些药品在名称前冠有 “儿童”、 “小儿”、 “婴幼儿”、 “儿童用”、 “小儿用”等,只限儿童使用时支付。适用于儿童的药品多为口服液体剂型、颗粒剂、口服散剂等。(医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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