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胎”之后……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一次死里逃生的高速公路爆胎事故,让全国政协委员贾康今年两会带来了 《关于加强汽车轮胎安全防范风险改善民生的提案》。 2011年秋,贾康和家人在高速路行车中遇到爆胎之祸,侥幸死里逃生,“一个劣质轮胎,往往带来若干条鲜活生命的伤残或断送,带来一个乃至几个家庭的悲剧。”贾康说。 贾康介绍,我国目前一年因道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引起的死亡人数超过6万人。在发生人员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以高速公路车辆轮胎爆胎引发的占有相当比例。 贾康建议,一是轮胎使用过程中质量监控、强制更换的明确标准与施行机制亟待设立与落实。目前不存在关于汽车轮胎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明确规定,关于磨损程度的规定也很不清晰。当下急需政府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力量明确轮胎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 二是对低质量轮胎生产厂家施加“劣汰”压力的制度建设和司法改进亟待抓紧实施。真正能够有效保障轮胎安全的制度建设,必须依靠政府和司法机关从产品质检、企业竞争制度和司法制度的源头抓起,形成对劣质轮胎生产者的问责、劣汰机制,防止正常行驶的车辆因轮胎质量问题变成 “杀人机器”。(本报记者 陈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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