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量居高不下 汽车消费安全亟待法律保障
——“3·15消费与安全”特刊出版前言
稿件来源:本报讯
又是一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为“消费与安全”。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解释是,去年的年主题是 “消费与民生”,主要从宏观上提醒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今年的 “消费与安全”的年主题则强调更有针对性地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相对于“消费与民生”来讲,传播内容更具体、更扎实,也更重要。从汽车消费领域看,由于近两年消费者关于汽车质量、服务的投诉急剧上升,因汽车质量问题以及多种因素导致的行车事故不断发生,让社会各方对 “汽车消费与安全”的话题格外关注。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全国各级消协组织统计汇总,2011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07263件,其中共受理汽车投诉16805件,同比增长19.2%,投诉量再创新高。从另一个投诉平台——中国质量协会收集到的用户投诉来看,情况也不容乐观——2011年全年共收到汽车用户投诉10681例,投诉涉及质量安全与服务安全的问题比例持续上升,制动系统失灵、发动机性能故障、轮毂氧化过快等关系行车安全的问题,成为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方面。 与中国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的情况同步,从小轿车到大客车,从SUV到校车,有关汽车安全的事故屡屡发生。当然,这其中的原因有属于整车本身质量的问题,也有使用者和运营者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的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消费者最关心的汽车质量以及行车安全的保证,目前并未获得汽车制造商百分之百的践诺。 根据中国质量协会相关的统计分析,2011年,在汽车用户投诉的部件问题上,发动机故障问题已上升到首位;许多汽车故障 “屡修不好”,用户却无法顺利换车、退车。在车辆故障中,不乏大品牌的身影: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的消息,近期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大众品牌系列车型DSG变速器出现异响、抖动、顿挫等故障现象,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已经约谈了大众汽车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代表,要求企业尽快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大众DSG变速器故障问题。 目前,我国已逐步进入汽车社会,汽车消费及驾乘安全对普通家庭和消费者的影响越来越大,如何更好地提高汽车消费安全状况,维护消费者的安全权、生存权已成为无法避免的问题。而面对厂商具有的强势产品话语权,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则更显艰难,因而相关法律法规如汽车召回条例、汽车三包法规、细化的汽车安全技术标准等的出台则更显紧迫。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国在保护汽车消费者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首先,国家质检总局就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两次征求各方意见,汽车 “三包”法规的实施日期离消费者越来越近, “只修不换不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其次,国务院法制办就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一些危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群发性故障有望得到遏制。同时,工信部与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均应装置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应装备限速装置,且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所有座椅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两个乘客门,车轮装用子午线轮胎,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轮装备盘式制动器;车长大于11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等。 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行业专家认为,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如 “三包”规定、报废汽车的管理办法、保险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能够对汽车市场的和谐消费、安全消费起到积极作用。(本报记者 芦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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