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升级“三红线”限定水资源利用边界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为缓解我国水资源短缺、污染严重、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通过 “红线”制度,对水资源利用施行总量控制管理。近日,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在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时指出, 《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资源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今后我国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据悉,当前,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比人均耕地占比还要低12个百分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水资源需求将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增长,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尖锐,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将更为严峻。 为此, 《意见》明确提出了今后我国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并确定 “三条红线”。 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为实现上述红线目标,进一步明确了2015年和2020年水资源管理的阶段性目标。 胡四一指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际上是最严格的水资源的管控目标。 “严”主要体现为:管理目标更加清晰,制度体系更加严密,管理措施更加严格,责任主体更加明确。今后水资源利用,将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下,要完善和细化用水总量的控制制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计划用水制度,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得每一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行为都有章可循。(本报记者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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