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学山: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建设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目前网络发展的重要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日前在 “2012中国个人信息保护大会”上指出。 “个人信息安全是重要的问题,与网络秩序、社会的稳定与安定均息息相关。”杨学山指出, “个人信息在网络上的集中度越来越高,法律建设的相关环节也就更加具有重要的地位。”
加快推动个人信息安全立法
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2011年底中国互联网更是遭遇了史上最大规模的用户信息泄露事件,给社会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因此,落实和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势在必行。 杨学山强调,推动和加速个人信息安全的发展进程,需要做到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立法;二是收集个人信息的机构、单位、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三是社会公众要关注个人信息不被盗卖或滥用,社会各界和媒体要加强监督。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国标将出台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常务副主任黄子河在会上表示,我国第一个 “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国家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已形成标准草案,去年正式通过了评审,目前正在按程序报批,不久就会正式出台。 据黄子河介绍,该标准定义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概念,明确在个人信息处理的收集、加工、转移、删除四个环节中信息主体、管理者、获得者和第三方测评机构的角色与职责,为行业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提供了行为准则。黄子河认为,在个人信息保护的环节中最主要有四个角色,包括个人信息的主体、信息的管理者、信息的获得者以及第三方的评价机构。 其中,个人信息的主体是指自然人,是根据个人的意愿来提供信息,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时,有权向信息管理者提出投诉;个人信息的管理者要规范个人信息处理的流程,并且要落实责任、管控信息系统和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的风险,并且也接受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个人信息的获得者是指信息的获得者,可以自己处理信息,也可以委托别人来加工处理;第三方评估机构,是指通过测试来作为管理者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参考。(本报记者 任奕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