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招标乱象 为品牌成长营造公平环境
稿件来源:本报讯
全国人大代表、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丁世忠日前表示,正在成长的民族品牌与国际品牌同台竞争时常陷入内外交困的窘境,而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崇洋媚外现象对本土品牌很不公平。在采购招标里, “原装进口”、 “品牌需中外合资及以上”等要求屡见不鲜。除了这种公然的歧视性条款外,不少招标中的隐形庇护同样令人担忧。 2011年12月, “贵州省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关于打印机的中标一经公布便 “激起千层浪”。招标单位发布的招标文件及更改公告内容所作要求不仅与最后中标企业的多项性能指标分毫不差,甚至个别参数要求的描述都与中标者官网上的文字内容一般无二,令人大跌眼镜。此外,在本次参与投标的机型中,除了EPSON中标的LQ-80KF机型只能达到能效等级二级国家标准之外,其他厂商投标机型均可以达到一级国家标准,而最后 “一枝独秀”中得1600万大单的恰是这个能效最低、环保指标垫底的日本EPSON打印机。这样的结果公然违背了 《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 “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同样值得推敲的是,在通常实际招投标过程当中,企业间区区几分的差距就可能决定胜负。此次招标文件规定,竞标产品的评价满分为100分,而市场占有率一项最高分值就达10分,且评分要求市场份额大于等于40%的得满分,市场份额小于20%的得分零分,按此评分标准能够得分者恐怕维有EP-SON一家。换言之,此次招标一个市场占有率就可能一剑定乾坤,在这个项目上你输了,你即使在其他方面表现再出色也回天乏力。如此保护垄断,显然是不合理的。 另外,此次的招标文件明确要求 “打印机制造商具有自主研发打印针头核心技术 (提供专利证书),非采用第三方厂家打印头”。然而业界都知道,针式打印机已经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早期的针式打印机技术一直掌握在日本厂商手中,但是相关的打印针头专利技术早已过期,一些企业做些细小修改后又重新登记为专利技术,实际上已经称不上为核心技术。而国家对专利技术也有明确的指导方针,即提倡创造新的专利技术并给予保护,旧的鼓励开放共享,过期的不予保护。但一些招标机构对这些技术背景一知半解或有意曲解,把这些技术权利引为招标条件,有为某些企业度身定做之嫌疑,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同样值得引起重视的是, “贵州省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是一个涉及农村医疗建设、攸关农民卫生健康的项目。根据最后公布的中标结果,EPSON入选机型的中标价为950元/台,比本次唱标最低价880元/台高出70元,按照此次中标的17568台来计算,国家需要多花费120多万元。可以想像,这样的机器用于农村医疗站建设的配套项目,不单单会让国家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也最终会损害广大农民兄弟的利益。 本土品牌的成长需要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在这个过程中,除了企业自身不断努力,也需要政府从多方面进行扶持。事实上,不少招标单位对国外品牌的偏袒已经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消费行为,这不仅不利于本土品牌成长,也将伤害消费者自身权益。而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它最终会阻碍整个国家民族产业的振兴和国民福利的提高,威胁国家经济安全。可喜的是,2011年12月2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充分细化了防止虚假招标的规定,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不得对不同的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审查和中标条件,不得以特定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条件,不得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等等。相信基于此项法律条令的实施,中国招投标市场终将迎来一片纯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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