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半产能或被淘汰 再生铅准入门槛提升
——《再生铅准入条件 (意见稿)》解读
稿件来源:本报讯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再生铅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获悉,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意见稿)》 (以下简称 《条件》)即将印发,行业准入门槛将被提高。此外, 《条件》实施的指导意见也正在制定,以细化并促进 《条件》的实施。据介绍,工信部将鼓励再生铅企业兼并重组,并有望从政策和资金层面给予支持。 业内专家指出, 《条件》从再生铅生产企业布局、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能耗及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与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六方面做了要求。 在企业规模方面,新建、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单系列生产能力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现存再生铅企业单系列生产能力不得低于3万吨/年。到2013年底前,淘汰所有生产规模在3万吨/年以下再生铅企业。 在环保要求方面,新建、改扩建再生铅项目综合能耗应低于130千克标准煤/吨铅,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8%,废水实现全部循环利用。现有企业综合能耗低于185千克标准煤/吨铅,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6%,冶炼弃渣中铅含量小于2%,废水循环利用率应大于98%。现有再生铅企业综合能耗指标在2013年底前达到新建项目标准。 在回收体系建设方面,鼓励大中型原生铅企业回收冶炼再生铅原料,建立回收网络,要求必须整支回收废铅酸蓄电池,使用机械化破碎分选必须做到水的闭路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铅膏必须进行脱硫处理,禁止人工破碎和在露天环境下作业。 按照新的准入条件,预计六成再生铅企业将面临淘汰。目前,国内纯粹进行再生铅生产的企业有280余家,其中单系列生产规模在3万吨/年以上的企业约100家左右,占行业的三分之一,其余企业将面临淘汰,占行业总产能的60%~70%。 2011年,我国再生铅产能约为135万吨,远低于行业产能560万吨,凸显出产能利用率很低,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可以确定的是,从规模一项看,将有一半以上再生铅小企业被淘汰。因此, 《条件》实施后,再生铅行业将引起大洗牌,短期内再生铅行业将存在一定的缺口,而大企业将由此受益,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高。(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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