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大扶持小微企业力度
稿件来源:本报讯
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 《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等五个方面,缓解小微企业经营难、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问题,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信贷投放向小微企业倾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对小微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十二五”期间,力争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政策,银行业监管部门要优先受理和审核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关的市场准入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合理浮动,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加强对新型融资方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 (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推进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 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支持银行开设专营小微企业的分支机构,大力发展融资担保机构。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市、县 (市、区)政府要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扩大规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放宽登记注册条件,申请注册公司的,允许公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全体股东首次出资合计达到注册资本的20%即可办理,其余部分可以在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放宽到5年内缴足;减轻税费负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 (含3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支持小微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构建民间借贷监管协调机制。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小额贷款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建立业务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小微企业发展动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整合信贷、环保、工商、纳税、用电量、法律等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企业综合征信系统,量化中小企业信用。(本报记者 张慧英 通讯员 赵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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