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关于加快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
稿件来源:本报讯
江苏南京市科委、经信委、投促委、统计局近日联合出台的 《关于加快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今年底南京要实现内资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外资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比例达60%以上;到2015年底,将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比例达90%以上。 据介绍,南京市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与先进地区相比偏低。 “十一五”末,南京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为32.1%,低于江苏省35.9%的平均水平,其中内资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的建有率为40.1%,而外资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的建有率仅为26.9%,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建设水平。 《意见》明确,将引导和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普遍建立企业研发机构。以 “有人员、有场地、有投入、有装备、有特色业务”为基本要求,采取企业自建、合作共建、企业集团组建联合研发机构等多种方式,建设研发中心、检测中心、设计中心、中试基地等各类研发机构,并鼓励外资企业在宁设立研发集团总部、区域性研发中心,推动在宁港澳台大中型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 《意见》还鼓励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争创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和省外资企业研发机构等。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争创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重点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快推进海外研发机构建设。到2015年底,争创若干家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力争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专利申请总量在 “十一五”基础上“翻一番”,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本报记者 承毅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