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老区振兴规划实施定位重要能源化工基地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实施 《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该 《规划》是首个国务院批复同意的革命老区发展规划。 《规划》系统分析了陕甘宁革命老区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并强调加快推进老区发展,有利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增强老区自我发展能力。 《规划》确定老区在国家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定位是: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国家重点红色旅游区、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现代旱作农业示范区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区。 明确提出,到2015年,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初步建成,农产品加工业等特色产业初具规模,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城镇化率达到43%以上。 “普九”巩固率达到93%以上。就业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超过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基本完备,单位产值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 《规划》对推动老区振兴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重点任务及重大工程,主要包括:加强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公路和铁路,适度发展民航,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节水型社会,节流与开源并重,加强水资源保护,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加快陕北、陇东、宁东等煤炭基地建设,发展煤炭综合利用、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改造提升制造业,有序开发优势矿产资源,加快发展服务业,培育多元化产业结构,增强综合发展能力。同时, 《规划》以专栏形式提出了公路、铁路、电网、管道、农业农村建设等领域的重点工程。 《规划》提出,国家将继续给予老区政策支持。在财税政策方面,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力度;通过财政贴息、费用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老区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在投资政策方面,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性投资优先向老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规划布局和项目核准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本报记者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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