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联合会建议:大宗石化产品暂不法检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参事室7部门提交报告,建议在当前全国及石化行业进出口形势严峻且未见好转的大背景下,2012年暂不执行对大宗石化产品的法检监管。 据石化联合会透露,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于2011年12月29日发布了 《关于调整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2年)〉的公告》以及2012年1月20日颁布的实施细则 《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后,从2012年2月1日起,大宗石化产品进出口检验监管由普通商检升级为法检。法检监管在行业出口不景气的情况下,对行业进出口造成严重影响,不少企业,特别是进出口任务较多的企业反映强烈。石化产品以及原料的进出口成本上升,货物滞留严重,直接影响到行业的正常经济运行和产业链平衡。 当前,石化行业进出口形势仍然严峻。2012年一季度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出口交货值为1222亿元,同比增长6.8%,与去年同期24.7%的增长率相比,增速回落了17.9个百分点。实施法检后,3月份专用化学品出口下降5.9%;有机化学品出口下降11.8%;无机化学品出口下降16.2%;3月份甲醇进口下降7.8%,纯MDI出口下降17%,固体烧碱出口下降21%。 对商检升级为法检一事,不少石化企业特别是进出口业务较多的企业反应强烈。他们表示,以前商检的时候是抽检,费用很少,成本可忽略不计,法检后检验费变成了货值的千分之三。有业内人士反映,进出口检验监管升级后液化天然气的检验费从0.45元/吨上升到14.45元/吨,管道天然气检验费从4.2元/吨上涨到8.7元/吨,法检监管全年将增加天然气外贸行业1.24亿元的检验费。法检实施后,甲醇、硫黄、烧碱、聚氨酯等产品都出现了出口周期延长、检验费用上升的情况。 石化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主任赵志平表示,法检目录列入了252个编号的商品,90%以上为石油和化工类产品。法检目录所列的石化类产品都属于工业原料或能源类产品,有着明确的国际和国内产品标准,也不涉及食品安全,进出口贸易都有明确的商品标准规定。因此,石化联合会向有关主管部门建议,2012年暂不执行对大宗石化产品的法检监管。 (陈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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