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固本 国资委要求央企完善内控体系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快构建内部控制体系,近日国资委下发 《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在两年内,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要求,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央企的改革发展将面临极其复杂的外部环境,经营压力和风险加大,迫切要求企业强基固本,实现规范、稳健、高效发展。
完善体系建设 两年内全覆盖
国资委要求,已在全集团范围内建立起内部控制体系的央企,要重点抓好有效执行和持续改进工作,着力提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主业资产实现整体上市或所属控股上市公司资产比重超过60%、尚未在全集团范围内启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央企,应当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全集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着力抓好集团总部与各类子企业同步建设与稳步实施工作,于2012年建立起覆盖全集团的内部控制体系。 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央企,将抓紧启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确保2013年全面完成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实施工作。 国资委要求,各央企要结合本集团内部控制工作实际,以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流程梳理为基础,以财务内部控制为切入点,以关键控制活动为重点,制订全集团内部控制整体建设实施方案或持续改进计划,明确总体建设目标和分阶段任务,经董事会 (或相应决策机构)批准后,于今年8月31日前报国资委备案。
健全内控体系 确保有效执行
为确保工作计划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央企在集团层面成立专门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设立专职机构或确定牵头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工作,并将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效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知》所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多个关键环节: ——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各类治理主体的权利运行机制,合理设置职责权限,规范决策程序,确保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效落实等。 ——以价值管理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全面梳理各类各项业务流程,查找经营管理风险点,评估风险影响程度,编制分类风险与缺陷清单,明确关键控制节点和控制要求,实施业务流程再造,编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促进业务处理规范化和标准化。 ——加强重点流程与特殊业务的内部控制,着力抓好资金、投资、采购、基建、销售等关键业务流程控制,加强境外资产等特殊业务的内部控制建设,建立重大风险预警与应急机制。 ——结合内部控制目标,梳理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并根据业务发展要求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持续检验和评估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信息化建设的融合对接,在将制度和控制措施嵌入流程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信息化建设进程,将业务流程和控制措施逐步固化到信息系统,实现在线运行。
加强评价审计 促进持续改进
此次国资委为规范内部管控,对于管控结果,特意强调了 “评价和审计”。 《通知》提出,央企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年度评价与审计工作,促进内部控制持续改进与优化,按照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和要求,设计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评价体系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并在全集团范围内推行应用。 同时,企业内部审计或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本集团内部控制的年度自评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子企业、基层子企业和关键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检查评价。 《通知》还要求企业加强缺陷管理,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充分揭示内部控制的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提出管理改进建议,及时报告董事会和管理层,并跟踪落实缺陷整改,实现内部控制闭环管理,促进控制优化。(本报记者 孙郁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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