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定高价抗菌药不得在门诊使用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日,卫生部发布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这意味着一些价格昂贵的抗生素将不能列入门诊处方。 据了解,管理办法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不得在门诊使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根据管理办法,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管理办法规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管理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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