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圩:小微企业困难突出 支持发展刻不容缓
稿件来源:本报讯
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天津,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意见工作座谈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出席会议并传达了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马凯重要讲话精神。 苗圩要求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马凯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进一步把握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做好中小企业的各项工作,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形势紧迫 促发展战略意义深远
小型微型企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苗圩指出,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外复杂多变经济形势的影响,2010年以来,中小企业总体保持健康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还在继续显现。全球经济增长乏力,欧元区经济处在衰退边缘,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特别是希腊债务危机仍可能恶化。贸易保护主义升温,我国稳定出口压力很大。保持内需较快增长面临较多制约因素,物价上行压力仍然存在。 同时,企业销售收入增速明显回落,实体经济盈利能力下降,部分行业利润下降过快。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0449亿元,同比减少1.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加突出,主要是生产要素成本快速上升,融资困难,税费负担偏重,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服务体系亟需改进和完善以及企业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等。 这些因素叠加,造成小型微型企业生存压力大,生产经营困难,亏损面不断扩大,效益下滑。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9万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受多重因素影响,今年一季度,工业小型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好或很好的比例仅为21.1%,比去年底下降了1.7个百分点,其中,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好或很好的比例仅为18.3%,比小型企业的26%低了7.7个百分点。企业普遍反映,目前市场需求萎缩,出现 “订单荒”。广东、浙江、重庆等制造业出口企业反映订单普遍减少20%~30%,七成企业预计今年出口订单持平或下降。 当前,融资难、贷款难仍然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尽管金融部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但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仍未根本解决。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9万户规模以下小型微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显示,今年一季度有银行贷款需求的企业中,41.9%的企业没能从银行获得资金,微型企业达45.7%。一些大企业拖欠小型微型企业货款的行为,也加剧了小型微型企业流动资金的紧张。 小型微型企业面临的这些新问题,不仅影响自身发展,也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健康运行与社会和谐发展。去年,企业老板 “跑路”、 “高利贷”等问题的出现,表明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已经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苗圩指出,现阶段小型微型企业增长方式粗放,总体素质较低,产业层次不高,协作配套差,创新能力弱等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客观上又成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难点。如果量大面广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方式不能转变,整个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缺乏基础,也无从谈起。抓住了小型微型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就抓住了关键,这是重要抓手。 小型微型企业规模虽小,有了合适的条件,不起眼的小微企业,也会成长为骨干企业, “须根”会成长为 “主根”。因此,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相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做好中小企业工作,作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任务。
领会精神 充分理解文件核心
国发14号文件是国务院首次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出台的政策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帮助小型微型企业应对困难和挑战、提振信心、提升竞争能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 苗圩在阐述14号文政策精神时指出,国发14号文件以解决当前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在贯彻落实国务院两次常务会议确定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同时,延续了国发36号文件部分已到期的政策,提出了针对性更强的新政策,完善了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长效机制。这些政策体现了针对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是对国发36号文件的补充、丰富和完善。总体看,国发14号文件具有几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突出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当前,中小企业发展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但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问题。从企业规模上看,小型微型企业的困难更为突出。以前,我们很多政策实际上都落到了大中型企业身上,小型微型企业难以享受。但是,小型微型企业基础薄弱,科研能力低,抗风险能力差,处于弱势,恰恰又是最需要得到帮助的企业群体。国发14号文件按照新的划型标准,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重点明确,含金量高,内容丰富。 二是突出了对小型微型企业财税、金融支持。当前,小型微型企业遇到的困难,有人说超过金融危机时期。因此,国发14号文件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困难,提出了一系列财税、金融、市场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如:在资金方面,提出逐年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并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今年为141.7亿元。在税收方面,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等。在政府采购方面,明确各部门政府年度采购应当安排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实际上,给中小企业市场往往比给资金更重要。在解决融资难方面,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适当放宽限制,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鼓励为中小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推动建立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风险分担机制等。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加大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三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对小型微型企业要少取多予,不合理的负担要坚决取缔。 三是突出了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困难,不仅有政策性因素,也有结构调整缓慢和不适应等问题。国发14号文件在贯彻落实现行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以外,还特别强调要提升小型微型企业的创新能力,以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重点,加强小型微型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如:中央预算内投资扩大安排用于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资金规模;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和信息化推进工程;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检验检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和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走 “专精特新”之路,发展运用电子商务、信用销售、信用保险,培育商贸企业集聚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等。 四是突出了建立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国发14号文件中政策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不仅针对当前融资难、税费负担重、生产成本上升快等问题,而且紧紧抓住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缓慢、创新能力弱、管理粗放、自身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个主要矛盾,在推进结构调整、提升创新能力、健全服务体系、提高企业素质、加大财税支持、结构性减税、改进金融服务等方面,研究制定了一揽子政策措施,重点在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上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通过财税、社会保障及监督考核等手段,保障政策的延续性和长效性。比如,结合深化税收体制改革,提出了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研究完善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制度;中央财政从2012年起,分5年安排150亿元,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早期创业企业。 五是突出了营造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环境。从根本上讲,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要靠环境、靠服务。国发14号文件在这方面提出了很多要求。比如,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了到2015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个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和认定50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在土地安排方面,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规划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基地、孵化器和集聚区,着力解决小型微型企业用地难问题。在改善集聚发展环境方面,提出要建立支持集聚发展的电子商务、物流和信息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大财政资金对集聚区建立标准厂房的支持和补贴等。 六是突出了完善体制机制。中小企业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为此,国发14号文件强调,要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的作用。国发14号文件还要求,把小型微型企业有关工作列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和政策评估。同时,还对建立和完善小型微型企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等提出了要求。这方面,也是当前中小企业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加大力度 把促发展落到实处
苗圩特别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形势,狠抓政策落实,把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与推动中小企业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结合起来,与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扎实抓好各项工作。 首先是抓紧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国发14号文件的内容丰富,指向明确,需要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确保落实到位。目前工信部已经召开了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了各部门的分工意见,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抓紧协调上报。各地需要结合本地实际,从融资、服务、用地、减轻企业负担等企业最关心的关键点入手,研究制定配套办法,上下联动,促进本地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机制化、长效化。 其次是与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结合起来。今年,工信部在全国深入开展了以 “服务企业,助力成长”为主题的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是全面推动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载体。目前,各地服务年活动都在紧张有序地开展。要把宣传贯彻国发14号文件,与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优化环境为核心,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公共服务体系为支撑,全面实施 “十二五”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和中小企业成长规划,着力解决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全面提升小型微型企业的素质和管理水平。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效率,让中央的政策落地,让小型微型企业实实在在受益。 三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相对而言,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较重,也比较敏感。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的重要性,要按照文件的要求,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清理和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要加强社会监督,特别是发挥媒体的作用,对那些随意性大、规范性差的部门收费项目,要进行曝光。要与有关部门协调,对虽然合理但对小型微型企业来说负担较重的收费项目进行研究,能减的要切实减下来。最近,工信部要召开企业减负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相关工作。 四是加强对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监督考核。不管是政策的落实,还是工作的推进,都要靠好的体制机制来保证,在工作中形成常态,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至关重要。国发14号文件明确将小型微型企业有关工作列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各地要推动建立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机制,把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各地要加强小型微型企业运行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动态,对小型微型企业遇到的困难,及时总结上报。 最后,苗圩指出,各地相关部门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切实提高部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改进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质量,让千家万户的小型微型企业实实在在受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长远,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力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有关部门同志,以及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信部相关司局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天津、福建、黑龙江、浙江、山东、重庆分别介绍了本地贯彻国发14号文件的工作情况,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布置了下一步具体工作。(本报记者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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