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三大领域 浙江致力工业强省建设
稿件来源:本报讯
5月15日,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启动实施 《浙江工业强省建设 “十二五”规划》 (以下简称 《规划》),研究部署工业强省和工业强县 (市、区)建设工作。浙江省省长夏宝龙在主会场发表动员讲话。 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十二五”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的通知精神,指导浙江省未来五年工业转型升级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提出,大力实施 “工业转型升级310推进计划”,即通过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三大领域,实施十项重点任务,切实推动全省从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制造大省向“智造强省”迈进。
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
《规划》明确, “十二五”时期,将紧紧抓住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契机,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自主创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坚持质量效益优先、自主创新驱动、市场需求引领、产业互动发展等原则,加快构建结构优化、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环境友好、惠及民生、内生增长的发展格局,切实推动从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制造大省向 “智造强省”迈进,努力成为全国工业转型升级先行区、全球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基地。 根据这一目标, 《规划》提出了涵盖规模效益、自主创新、结构调整、“两化”融合和资源节约等体现 “工业强省”目标的整套指标体系,并明确了具体约束目标。 其中,在规模效益上,全省工业增加值总量达到2万亿元左右,工业增加值率年均提高0.5个百分点左右,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 在自主创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3%左右,省级企业研究院达90家以上,研发人员规模100人以上的企业研发机构超过600家,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5%以上。 在结构调整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28%左右和38%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5%以上;培育若干个年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总部企业,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 在资源节约领域,确保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8%;力争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0%以上,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58立方米以下,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主要行业及产品单位能耗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
作为全国第四大工业大省,高端装备制造自然也是浙江省建设工业强省蓝图的一枚重要 “棋子”。 根据 《规划》,浙江省计划围绕重大成套装备及部件、关键基础件、智能制造装备、能源装备以及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全面提升整体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水平。 以重大成套装备及部件为例,该省将重点围绕大型发电设备和石化装备、集散控制系统、数控加工设备、仪器仪表和关键零部件等领域,通过对设计方法、制造工艺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为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配套的关键装备,重点发展大功率动力装置、轨道交通设备、特大型空分设备等。 在关键基础件领域,围绕提高机械基础件性能、可靠性和寿命,开展现代设计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材料优化与新材料应用技术等产品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发展特种铸锻件,大型、高速、精密轴承等。 智能制造装备重点突破新型传感器与智能仪器仪表、工业控制系统硬件和软件平台、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核心技术,重点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加强智能技术、智能测控装置和高性能零部件在相关产业领域的推广应用。 此外,能源装备重点推进大功率风电机组研制和产业化,加快提升发电机、齿轮箱、大型结构件等风电配套产业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加快发展生物质能装备系统及附件制造产业;积极发展水电、潮汐能、洋流能发电装备产业。 值得一提的是,在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进一步提升轿车、豪华大客车、SUV、微型车、皮卡车等整车车型研发与制造水平;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城市公交、乘用车、特种用车三大整车领域产品,以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三大零部件领域产品。
打造总部型跨省跨国集团
为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浙江省提出了集 “研发设计、运营管理、集成制造、营销服务”为一体的企业总部和总部经济基地的目标。 按照 《规划》,浙江省将引导省内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和经营模式创新,从分散生产、经营向总部经济转变,重点支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引导省外、海外浙商总部回归,打造浙江总部型的跨省跨国企业集团。 具体措施包括,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现代方式整合中小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和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原材料基地、研发基地、制造基地、运营中心和营销网络,加快向跨国企业集团发展。 不仅如此,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还将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成为资本运营型、科技导向型、文化创意型、规模经济型或综合集团型总部企业;引进知名企业集团总部和区域性总部;鼓励探索发展管理经营型、经销代理型、仓储物流型、技术服务型、回归发展型等总部经济形态。 为发挥大型骨干企业在推进工业强省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规划》提出了“五型企业”的概念,即总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产业联盟主导型企业。 按照龙头骨干 “五型企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2~2014),浙江省计划每年择优选择20家左右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创建总部型企业试点,力争三年共培育60家以上总部型企业;每年择优选择20家左右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品牌标杆企业试点,三年新增驰名商标20件;力争三年内新上市20家以上龙头骨干企业;力争三年内使高新技术企业在龙头骨干企业中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龙头骨干企业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以上,每年新增专利1600项以上;力争三年内培育20个以上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主导,与中小企业联系紧密、稳定型的产业示范联盟。(本报记者 宋斌斌 何芳方 通讯员 黄洪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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