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用核设施总体质量受控
稿件来源:本报讯
5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听取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 《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 “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会议指出,国务院2011年3月16日常务会议听取了应对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对全国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关部门组织核安全、地震、海洋等方面专家,用9个多月时间对全国41台运行、在建核电机组,3台待建核电机组,以及所有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等,进行了综合安全检查。中国工程院组织开展了我国核能发展的再研究重大咨询项目,形成了 《新形势下我国核电发展的建议》阶段研究报告。今年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综合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对进一步深入检查及落实整改措施作了部署。 安全检查的总体结论是:我国核安全标准全面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民用核设施在选址中对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进行了充分论证。核电厂在设计、制造、建设、调试和运行等各环节均进行了有效管理,总体质量受控。 检查认为,我国运行和在建核电厂基本能够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的要求,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要求,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 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核电厂的防洪能力不满足新的要求,个别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抗震能力未达到新的标准等。对这些问题,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 “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根本方针是: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纵深防御,新老并重、防治结合,依靠科技、持续改进,坚持法治、严格监管,公开透明、协调发展。总体目标是: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辐射环境安全风险明显降低,基本形成综合配套的事故防御、污染治理、科技创新、应急响应和安全监管能力,保障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链 接
专家称核电重启在望
种种迹象表明,核电重启的曙光越来越近。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理事长赵成昆表示,作为核电重启的重要条件,核安全规划的通过为新项目审批启动创造了前提。而且在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表述中,首次将发展技术成熟的核电放在风电、光伏的前面,这也说明了国家支持核电发展的态度。 近日国家能源局一系列涉及核电计划的下发,更是进一步释放出核电即将重启的积极信号。5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 《2012年度第一批国家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科研计划》,投入科研经费将达9.51亿元,其中涉及核电安全技术研发的费用占70%。5月28日,国家能源局向中广核等多家单位下达2012年核电标准制 (修)订计划,要求各单位在2013年底前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 “开闸”的将是核电安全标准的升级。赵成昆认为,在核安全规划中,对核电厂的抗震抗洪能力、可靠电源的供给能力、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环境检测能力等都有更高的要求,这也将是今后国家核安全局对采用二代核技术的核电站进行安全改进的重要方面。(本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