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布第二批减免车船税车型目录
稿件来源:本报讯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最新消息,5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第二批)的公告和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 (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此次入选第二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的节能型乘用车,包括长城哈弗M2、长安福特马自达福克斯、上海大众新朗逸、上海通用赛欧等65款车型,以及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华林牌纯电动商用车、长春华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金华奥纯电动商用车、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亚星牌纯电动客车的7款车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具体包括北京牌、长城牌、奇瑞牌3款纯电动轿车。(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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