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强力禁摩,网上反对声一片,政府岿然不动。与此前其他城市禁摩过程相同,禁摩问题意识形态化了,支持禁摩与反对禁摩者都站在各自立场发言,无心对话。
摩托车与汽车、行人争道引起混乱,不能先入为主地把全部责任归在摩托车身上。有步行街和高速公路,为什么就不能有摩托车专用道?在摩托车、汽车、行人三者之间选择,一定要权衡各自的成本与收益,不能拍脑袋决策。
珠海摩托车存量是可以估算出来的,每天每辆摩托车的运量也能抽样调查取得,换算成汽车运费,就是禁摩的社会成本。知道禁摩的社会成本,再测算禁摩的社会收益,从同类城市禁摩前后对比,可测算出禁摩对珠海治安和交通方面的改善,由此量化决策禁摩与否。唯有如此才是理性决策,国内城市禁摩似乎都缺了这个关键步骤。珠海从国内最早限制摩托车上牌和立法禁摩的城市,到珠三角城市中较晚执行禁摩的城市,相对而言,表现得宽容和富有耐心,可惜仍未逃脱从个人偏好出发,拍脑袋决策的嫌疑。
在确定禁摩之后,还要向禁摩的主要受害者,比如运水企业的和改搭公车的市民设计补偿方案。既然禁摩社会效益为正,那这笔钱就花得值。禁摩相当于穷人为富人 “让路”。(余以为)
(文章来源: 网易博客 ,作者系广东人文学会副秘书长、信孚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