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及标准出台
稿件来源:本报讯
根据财政部官网6月12日发布的消息,6月1日,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公告 (2012年第27号),明确了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根据公告,此次补贴的车型主要涉及农村客运车、城市公交车和重型载货汽车三类商用车车型,其中最高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 根据公告,2012年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 (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 (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2012年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 (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 (含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 (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 此外,2012年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 (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 (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相关材料申请补贴资金。根据同日发布的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符合公告规定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受理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本报记者 谌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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