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措施 湖南再造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势
稿件来源:本报讯
湖南省日前正式出台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对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从财税、金融等六个方面作出了三十条规定,旨在提振湖南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促进中小微企业化危为机、强化管理、科学发展。 作为湖南省全面推进 “四化两型”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的发展,湖南省中小微型企业到2011年底已经发展到18万多家,成为促进湖南省经济增长、社会稳定、人民富裕的重要力量。今年1~5月,湖南中小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4023亿元,同比增长16.4%;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7675亿元,同比增长16%。 受到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当前湖南中小微企业面临出口订单下滑、利率汇率提高、经营成本攀升、资源要素制约加剧、税费负担偏重、融资更加困难等问题,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亟须政策、服务跟进。 《实施意见》的颁布是湖南既抓“顶天立地”的大型骨干企业,又抓“铺天盖地”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体现,同时进一步吻合当前湖南大企业强省,小企业富民,构建多点支撑发展格局的基本发展思路。 《实施意见》在财税支持、金融支持、转型发展、公共服务、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诸多具体、个性创新。 财税金融新突破 文件中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条款是在湖南已出台的 《关于大力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 《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的基础上,对一些政策条款进行了细化和深化。特别是在加大创业基地建设力度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通过扶持创业基地来扶持广大的初创小企业。接下来,湖南省经信委将会同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制定 《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创业基地建设的力度,到 “十二五”末,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将达到100个以上。 在中小微企业财税支持方面,中央和省市各级政府一直都有一些政策支持, 《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了财税支持力度。一是税收优惠。全省在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上,都一律是按照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上限执行。二是加大了财政资金支持的力度。湖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进一步增加,并将按照财政部和工信部新制定的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因此,今后小型微型企业将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对象。三是减轻中小微企业收费负担。 《实施意见》专门有一条 “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主要从开展减负专项行动,减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着手,为企业减负、减费做看得见、实实在在的事情。目前,在全国开展的2012年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中,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作为重点,抓好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政策的落实,切实解决小型微型企业税费偏重等问题。 银行信贷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实施意见》在扩大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规模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一是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激励机制,从2013年起,适当增加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考核奖励资金。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三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专营机构或部门,完善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健全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四是细化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将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5%。五是充分发挥再贴现资金和再贷款资金的作用,支持银行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满足各类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需求。 公共平台新服务 《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已获得工信部的批准。按照方案,湖南计划用4年时间,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统筹规划、覆盖面广、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到2015年底,全省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完成后,公共服务网络将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域,整合接入服务机构2000家以上,服务品种2000种以上,年服务中小企业达到3万家以上。平台网络建设后,将采取 “政府支持下的专业化运作模式,省、市、县统分结合的管理模式,公益与有偿结合的服务模式,全程跟踪的服务监管模式”进行管理,提高平台网络运营效率。 “百千万”成长工程新推力 中小微企业 “百千万”成长工程是湖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一项标志性工程,是实现 “十二五”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多点支撑产业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内容。其内涵是从 “培育大企业、发展壮大中型企业、创办小型微型企业”3个层次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其落脚点在于实现扩大全省经济总量和中小企业梯度发展的目标。 要推动湖南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必须按照 “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快转型升级。具体包括:一是提升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技术、工艺、产品、管理、营销、市场等方面不断创新,使更多的中小企业成为大企业、巨人企业。二是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小微企业的研发协同化、管理数字化、营销网络化。三是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引导中小微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禁止新上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浪费严重的中小微企业。 在帮助小微企业开拓市场方面,《实施意见》制定了5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扩大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有关部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时,要安排预算总额的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二是加强小型微型企业的品牌建设指导。引导小微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附加值。三是组织省内产需对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四是借助会展平台推介小微企业。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参加国际性、区域性产品展览展销博览会,促进湘品出湘。五是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电子商务、集中采购与分销配送平台、物流园区建设,通过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新营销和商业模式,提升市场开拓能力。(本报记者 石 峰 通讯员 王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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