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设备质量安全将纳入重点监管
稿件来源: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 《计划》),明确提出要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针对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 《计划》把落实长远规划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制定了涉及10个方面共50余项具体的行动计划。 与2012年行动计划相比, 《计划》突出强调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包括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 此外, 《计划》还特别强调,要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质量监理,为南水北调、铁路建设、西气东输等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 针对我国知名品牌不多、品牌国际影响力弱的现状, 《计划》要求探索建立 “中国精品”培育机制。主要措施包括建立中国知名品牌数据库、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等工作。目标是在我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大的产品和服务项目为重点,探索培育一批能与国际顶尖品牌相媲美的“中国制造”和 “中国服务”高端品牌。 在保障质量安全措施方面, 《计划》要求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在汽车、农业机械、家用电器等行业骨干企业开展可靠性提升试点等。 关于质量工作考核激励, 《计划》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地方政府质量工作绩效管理,制定 《政府质量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将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开展 “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在各创建城市组织实施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开展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等。 (本报记者 张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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