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红线
稿件来源: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18日发布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十二个条文界定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标准、明确从重处罚的情形,并首次认定环境污染致30人以上中毒将追刑责。 编看编说 又是一根国家层面上的生命线,与此前耕地红线、生态红线不同的是,这次划定红线为的是环境保护。投入和监管是环保这枚硬币的两面。一直以来,我国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可观。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环保部参与分配的中央环保投资超过260亿元,比2011年增加50%以上。“十二五”期间,我国生态环保投入将达3.4万亿元。但是,巨额的投入并没有如人们所愿换来天蓝水甜。造假和地方保护主义固然是主要祸根,但环境执法的力量不足、手段缺失和惩处不到位等问题如同管涌撕开了监管的堤坝。已经开始实施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意味着将有更多污染环境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了司法解释,并不代表就能有效治理环境污染行为。如果继续以罚代刑,不加强对环境犯罪的移送力度,两高这部重在严惩的解释将飞在天上,环境恶化这碗坚硬的稀粥也还将继续坚硬下去。 (孙 静 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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