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沙河发电公司两机组成功转入商业运营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日,经国家电监会华北电力监管局审核批准,沙河发电有限公司取得1号、2号机组转入商业运营的批复文件 (华北电监市价〔2013〕168号、华北电监市价〔2013〕169号),正式转入商业运营。 按照 《华北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新建发电机组在通过168小时试运后,90日内如果能取得商转意见书方可转入商业运营,所发电量按商业电价计算;否则,自发电机组首次并网的时点至取得商转意见书期间的上网电量,按调试电价执行。为了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机组投产后尽早顺利转入商业运营,确保机组商转工作落实到位,沙河发电公司于年初成立了机组转入商业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分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机组转商运工作,积极安排部署、职责分工到人,主管领导不定期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对滞后的工作加强督促与协调。各相关部门团结协作、积极配合,使商转各阶段工作合理穿插,环环紧扣,在机组投产90天内相继完成了机组生产移交交接书的签署;购售电合同及机组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取得了发电业务许可证并通过烟气脱硫验收;取得了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和调度管理要求的意见书;通过了华北电监局组织的并网安全性评价等六项转商运必备条件,并及时向电监机构提交了商业运营申请及相关文件资料。 沙河发电公司两台机组每年可为河北供电60亿千瓦时,年可减少区域二氧化硫排放23575.1吨,减少烟尘排放4913.2吨,节约标煤15万吨。 (何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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