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苏波
时光飞逝,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 《规划》)已经一岁了。
还记得去年的7月10日,一场由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联手组织的 《规划》宣贯会在京举行。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内外主要汽车整车企业,电池、电机等零部件及电力供应企业,相关行业组织、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代表们坐满了一个大会议厅,大家都在仔细聆听、思考、讨论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 “大政方针”,努力把 《规划》中的精神和目标变成可量化的实际工作。
一年过去了,中央部委和各地政府以及汽车企业都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试点推广方面成绩不俗,不管是产品数量、新技术研发还是基础设施建设,其进步都显而易见。然而,作为一部横跨8年的 《规划》,其一年或一岁的成绩远没有它带给行业、企业的思考重要。
为此,在 《规划》出台一周年之际, 《中国工业报·汽车周报》记者独家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请他来谈一谈,作为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工信部对 《规划》实施一年来的进展、不足及创新之处,以及对未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导向和思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速度加快 《中国工业报》: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20年)。它的意义是什么?
苏波: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以国发 【2012】22号文发布了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20年),明确了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技术路线、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
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有利于缓解我国能源供需的矛盾,降低汽车排放的污染,对保障国家经济和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应对节能减排的巨大压力和日益加剧的国际竞争形势,我国必须抓住机遇,抓紧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
《中国工业报》: 《规划》实施一年来的效果如何?
苏波:新能源汽车在世界各国都处于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我国新能源汽车也在通过公共服务领域、私人汽车购买领域进行积极探索,通过示范推广补贴、私人购买补贴,在部分试点城市推行。国家还通过创新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车船税减免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技术创新进行支持,鼓励用户购买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大力促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四部委于2012年12月下旬对25个试点城市 (含6个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采取实地核查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试点城市近年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验收。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
推广数量方面。截至2012年底,25个示范城市共推广示范车辆27400余辆 (仅统计符合示范推荐目录且正在运行中的财政补贴车辆),其中公共服务领域23000余辆,私人购车4400余辆。按车辆种类统计,混合动力客车12100余辆,混合动力乘用车3700余辆,纯电动客车 (含插电式)2500余辆, 纯电动乘用车 (含插电式)6800余辆,其他车辆2100余辆。2012年总体推广数量相比2011年以前增长了1.4倍。
产品运行与研发方面。混合动力公交车仍然是推广成效最好的产品,多数产品质量稳定、节油效果明显,比较先进的混合动力公交车实际运行百公里油耗在24升以下。鉴于此,四部委于2012年8月6日发文,将混合动力公交客车推广范围从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全国。中央财政对相关单位购买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单位。同时,采取总量控制的方式,推广目标为3000~5000辆。截止今年5月底,在全国销售混合动力公交车已超过5000辆。
纯电动乘用车 (含插电式)在2012年有较大增长,在各类车型数量中位居第二位。动力电池技术在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有较大提升,短途物流、邮政等专用车的推广提升较快。
2012年,企业普遍加大了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力度,加快了产品的研发进程,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体系。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试点城市共计建成170余座充 (换)电站、8100多个充电桩 (站外充电桩)。分散充电桩、集中充电站与换电站三种方式都得到应用,取得了有价值的经验。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有深圳、杭州、北京、成都、合肥、大连,充电接口国家标准已被普遍采用。
2013年上半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速度加快,产量为16300余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 (含插电式)产量为3700余辆,纯电动客车 (含插电式)产量为700余辆,纯电动专用车 (含插电式)产量为1000余辆,混合动力乘用车产量为4100余辆,油电混合动力客车产量为4100余辆,气电混合动力客车产量为2500余辆。
除示范推广工作外,2010年6月,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启动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工作,给予购买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优于6.9升/百公里的乘用车的消费者3000元补贴。2011年10月,又将标准加严至6.3升/百公里。截至目前共推广725万辆。
另外,在电动汽车标准方面,我国已经出台了61项相关标准,初步构建了电动汽车标准体系框架。此外,我国还加强了电动汽车标准国际交流合作,与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启动了电动汽车安全、电动汽车与环境等全球技术法规的共同研究制定工作。
应该说, 《规划》实施一年来,工作推行得积极、有效、深入。
《中国工业报》:从数字上看,目前新能源车的比重还非常小。您认为目前新能源车在推广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苏波:新能源汽车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生事物,在产品的技术成熟度、购置成本、续驶里程、使用方便性等方面与传统燃油汽车相比仍有明显差距,市场认可度偏低,这是世界各国在推广过程中都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实践。在我国,除了四部委出台的支持鼓励政策外,示范城市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少数示范城市由于基础较差、支持力度不足以及自然环境条件差等原因,推广工作困难较大、推广计划滞后、示范效果较差;新能源汽车产品本身还需要不断完善。除合肥市、深圳市有一定数量外,由于地产适用车型少,加上部分城市车辆号牌问题未落实,使得其他4个城市推广数量甚少,有的数量为零。部分城市对外地车辆仍不够开放。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路不够清晰,建设规划与示范车辆推广不相协调。
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和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
《中国工业报》:新能源汽车,不光是产品和技术上的 “新”,也包括政策管理上的 “新”。您能否谈谈 《规划》或者说我国的现有政策管理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提供了怎样的创新动力?
苏波: 《规划》提出,未来10年是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的关键时期,它把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任务。立足国情,依托产业基础,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协调发展的要求,要在技术研发、标准法规、政策引导、市场应用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推动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增强汽车工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立足国情,依托产业基础”就是要准确地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和我国汽车产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对未来的趋势做出准确的判断,以我国汽车产业已经形成的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协调发展”16个字的总体要求,强调了市场的基础导向作用, 把技术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有重点地选择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领域,集中力量实现突破,促进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并重协调发展。
同时,在 《规划》实施的组织方式上,强调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和地位,发挥政策导向的作用,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和发展环境。
《中国工业报》: 《规划》中提出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现在进展如何?下一步的实施重点是什么?
苏波: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进程,2012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重点支持25个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包括全新设计开发的纯电动乘用车、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燃料电池汽车以及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
全新设计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由整车企业牵头,并联合电池、电机、电控等零部件企业和有关研发单位,形成产学研产业技术创新团队,进行联合设计攻关;关键零部件主要指动力电池关键材料、生产工艺、制造装备的研究与开发等。
下一步,我们希望重点对下一代整车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以及共性技术平台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
新能源产业政策趋向完善
《中国工业报》:从去年到现在,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您认为目前的政策法规体系是否已经完善?
苏波:通过多方努力,我国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政策法规体系。
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政策方面,实施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推广、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政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政策。
在汽车节能管理制度方面,相关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主要包括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引导政策等。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体系基本完整,轻型汽车、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乘用车、轻型汽车、重型商用车限值标准都已经发布并实施。
乘用车产品大约占汽车产品的70%,对国内销售的乘用车产品 (包括进口乘用车产品)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对汽车产品节能管理有着重要意义。2013年3月20日,工信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量监督总局制定的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正式发布,自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另一方面,我国仍要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和准入制度的管理,加快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完善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和产品公告制度,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工业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很多政策已经到期,很多企业都在关注新政策出台的时间和内容。您有些什么样的信息可以和行业分享?
苏波:现在四部委正在积极研究,大家对后续补贴推广工作的总体思路已经形成了基本一致的意见。主要针对前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初步考虑在示范推广的范围、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等方面进行调整和优化;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也将考虑研究制定明确的发展思路和指导意见以及相应的鼓励政策。我们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出台具体政策。(本报记者 周庆文 芦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