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轮补贴政策回放
稿件来源:本报讯
2009年1月23日 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推广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 2010年5月31日 《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在13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增加天津、海口、郑州、厦门、苏州、唐山、广州等7个试点城市。此后,又新增5个试点城市, “十城千辆”进一步扩大到25个城市。 2010年6月1日 《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选定5个城市作为试点,对私人购买充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同年,北京成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第六座城市。 2012年8月6日 《关于扩大混合动力城市公交客车示范推广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推广范围从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 (谌 洁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