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试点明年1月启动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下发通知,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50个市 (县、区)开展为期两年的首批信息消费试点。2014年1月开始,截止到2015年12月结束。试点结束时,择优评选全国信息消费示范市 (县、区),进行示范经验推广。 通知申明,申报信息消费试点的市 (县、区)应在经济发展、网络建设方面具备较好的基础,在信息服务和信息产品方面具有一定的规模,在信息服务模式、信息产品创新、公共服务应用、政策环境支持等方面具有本地特色。 具体来说,申报信息消费试点的市 (县、区)应具备十个方面基础条件:良好的经济基础,较为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一定的信息消费规模,较强的信息服务创新和产品制造能力,电子商务发展良好且配套产业完善,各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作用突出,良好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有力的政策保障措施,已提出促进本地区信息消费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已形成跨部门的促进信息消费工作机制。 通知指出,试点内容将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社区为主体,重点围绕建设宽带和TD—LTE等信息基础设施、开发智能信息产品、培育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整合政府公共服务云平台、拓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引导信息消费体验等开展试点示范。 根据通知,2013年11月8日前,完成初步审核、出具推荐意见。2013年11月中旬,完成对申报材料的评审,向工信部领导小组提交试点市 (县、区)建议名单。2013年12月初,由工信部部领导小组审定50个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2014年正式启动信息消费试点工作。(本报记者 任奕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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