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府通过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以下简称 《条例》),对今年 “两会”期间代表们提出的 “公务车改革”作出回应。
当然,这不是专门针对公务车的回应, 《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 (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
至于 “公务车”, 《条例》明确要求,党政机关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更具体的规定是: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同时要求 “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在10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该 《条例》经过审议并获同意印发,11月25日,正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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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受诟病
开支巨大、公车私用、超编超配、摊派浪费、使用效率低……“公务用车”近年来一直饱受社会各界诟病,与 “公款吃喝”、 “公费出国”并列为 “三公”消费,而且大量公车的存在,对城市交通拥堵“功不可没”。
数据显示,2011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等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 (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 “三公消费”为93.64亿元人民币,其中,公车消费以59.15亿元居榜首,占总支出的63%,因公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分别为19.77亿元、14.72亿元。2012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 “三公消费”支出合计74.25亿元,这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依然是大头,支出40.67亿元,占据总支出的55%,因公出国经费19.45亿元,公务接待费14.13亿元。
这还只是中央机关,若把范围扩至全国,仅公车消费这一项,每年的支出恐怕要超过1500亿元。
同时, “公车私用现象”在我国尤为严重。在一些社会人士发起的 “公车私用随手拍”中,经常可以看到开着公车去接送子女上下学,或者旅游聚会,甚至买菜拉货。长期关注公车改革的学者叶青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公车使用存在三个 “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豪车、好车等超配车型也出现在公车队伍中,而且,从数量上来讲,很多不该配车的部门和单位,达不到领导干部用车标准的干部都配备了专车——按照国家规定,目前我国只有部级以上干部才有资格配备专车,副部级以下官员只有工作用车,而实际上许多市、县、乡镇领导都有专车,且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价格昂贵的大排量汽车。
“如果按照国家规定,有资格配备专车的领导很少;而特殊需求的车辆也是在公安、气象等特殊部门。”叶青这样讲。
因此,在有案可查的近5年的全国 “两会”提案与建议中,均有代表或委员从不同角度提出 “革公车的命”,呼吁为公车消费立法,推进公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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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入法 在对公车改革的建言中,叶青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在履职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叶青一直在推行“公车新政”,提出 “私车公用”;即使今年不再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在 “两会”期间,他仍然为公车问题奔走相告。
此次 《条例》一出,叶青公开表示, “期待已久,不负众望”。让他最赞赏的是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这将带来公车数量的大幅度削减。
“在市场经济之下,到底还有没有必要一个单位养一个车队,包括车辆与司机,这里已经做出了明确的回答。这就是 ‘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如果有公务员站出来反对,就是在留恋可以自由地 ‘公车私用’的日子。”叶青对媒体表示。
《条例》还从根本上切除了 “超编超配”,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要求党政机关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对于尚存的 “执法执勤用车”,《条例》指出要从严控制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即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并要求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对于 “公车私用”, 《条例》也做出明确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不过, 《条例》中未给出相应的监督制度,从目前各地的车改方案来看,至少有两个建议,其一,在车上安装GPS定位系统,随时记录行车线路,可以发现公车是否在办公事;另一种是给公车涂上醒目外观,便于辨认,中纪委最近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提案时已表示将探索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制度。
“总体上说,该方案综合各地的车改方案,又超越了各地的方案,保持了公车制度的一致性与严肃性。与我提出的 ‘自购私车,一月补助1200元,出差实报实销’的车改方案十分接近”,叶青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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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望落空?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规定一出,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 “自主品牌进军公务用车采购市场的梦想怕是要落空了。”
前年,双 “18”的公务用车标准一出,很多自主品牌车企都表示,要瞄准公务用车采购,以此产生示范效应,提升自身品牌形象和市场占有率。一些企业专门推出针对这一市场的产品,如上汽荣威950、一汽奔腾B90、北汽绅宝、广汽传祺、奇瑞G6等。如今,符合双 “18”标准的一般公务用车被取消,这对本就困难的自主品牌企业来说,似乎 “雪上加霜”。
但事实未必如此,有业内人士提出不同的观点。
汽车行业资深分析师张志勇指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对自主品牌几乎没什么影响,他的出发点是市场占有率: “自主品牌现在在公务用车中占的比例非常小,几乎所有的自主品牌并未计划将主要产品对口公务车采购”,而且整体数量来看,公务用车的市场占有率本来就不大,企业想进入更多的出发点是“提升品牌形象”。
奇瑞汽车销售总公司总经理郑兆瑞就认为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国家加严公务用车,对汽车行业未必就是负面,那些习惯车来车往的公务人员必然会不习惯无车生活,他们也会成为汽车的潜在消费者,这样看来是利好。且公务人员很低调,对自主品牌或许更是利好。”
而且,对于保留的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记者还注意到, 《条例》明确要求选择 “国货”——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另一个可预见的机遇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汽车租赁、出租车业务量将得到提升,相应刺激车辆营运企业添置车辆,将从侧面弥补一般公务车销量的缩水。
此外, 《条例》中虽规定 “取消一般公务车”,但党政机关干部用车并未取消,随着国家进一步实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策,进入更高级别的省部级公务车市场,自主品牌仍有机会。(请图片作者与本报联系稿费事宜)(本报记者 芦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