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月扬州企业用产地证省下4亿元
稿件来源:本报讯
据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1~10月,扬州检验检疫局共为进出口企业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区域性产地证三大类11种产地证共2.20万份,签证金额9.9亿美元,按平均7%的关税减免额来算,扬州出口企业一年省下了近4.3亿元的关税。 与上年相比,扬州六种区域性产地证的签证份数和签证金额全部呈上升趋势,其中中国-哥斯达黎加产地证、中国-新加坡产地证、中国-秘鲁产地证、中国-东盟自贸区产地证、中国-智利产地证、中国-巴基斯坦产地证签证增幅分别达到104.35%、80%、15.27%、4.59和26.67%。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口企业,为了享受原产地证所带来的关税优惠,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日本普惠制产地证应在发货前办理,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应在出运前或出运后3天内办理;中国-智利自贸区产地证应在出运前、出运时或出运后30天内办理;中国-新西兰自贸区产地证应在出运前或出运时办理;东盟出运后申请即为后发,出运3天之内不需加注补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在出运后一年内补发,15天内申请不算后发,15天后证书上则会显示后发字样;其他优惠性原产地证书例如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ECFA证书)出运后申请即为后发,ECFA证书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90天补发,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没有规定可以补发。 (高亦兵 顾婉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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