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分类考核 深化国企改革箭在弦上
稿件来源:本报讯
12月19日,在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时,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目前国资委正在按照三中全会要求抓紧修改和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实时发布。 据介绍,意见主要内容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 黄淑和指出,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资委将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目前国资委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第一,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的形式。第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绝对控股。第三,涉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相对控股。第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股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 政府角色更加清晰 三中全会提出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对此黄淑和指出,组建或者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 国有资本的投资公司是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更加强调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在投资管理、公司治理、职业经理人管理、管控模式、考核分配等方面,都会将更加市场化,更加充分体现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目前,国资委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推进这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将按照稳妥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首先在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开展试点。 上缴收益将增至30% 针对社会较为关心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问题。发布会上,黄淑和回应指出,当前国资委正在配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2014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再提高一定上缴比例的具体实施方案。 今后国资委将中央企业改革的进程和企业效益的状况,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最终到2020年要提高到30%,并通过公共财政的统一安排,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黄淑和指出,在这方面国资委也正在进行深入研究,下一步将根据三中全会要求,尽快出台相关办法,目前初步考虑探索和完善中央企业分类考核制度。(本报记者 杨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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