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资质单位可投建充电站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交港局和市发改委表示,到2015年上海将争取私人购买新能源车达万辆,扩大新能源公交规模,市发改委正研究新能源公交补贴和充电站建设。 对充电站建设主体问题,国家相关政策中未提到不允许电力公司以外的企业建设或投资相关设施建设。因此,市交港局认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应的投资和建设。 点评 充电站建设主体多元化有利于市场竞争,某种意义上是好事。可是,电动车充电设施不同于一般电器插头,大规模建设必定会对电网有所要求,相关的规划工作或许也应该尽早启动,才能避免重复建设或者建设不均的情况出现。更为重要的是,标准需先行。 (本报记者 谌洁 整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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