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排放标准出台 倒逼皮革行业加速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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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最近发布了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486-2013),并将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制革和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的标准。标准规定了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重点区域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了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新标准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该标准的出台势必对我国皮革行业环保治理水平的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严格治理标准, “倒逼”行业加速转型升级。 减少污染排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皮革需求的增加,我国的制革及毛皮加工行业得到快速发展,成为我国轻工行业中的支柱产业,已成为全球制革生产大国,我国制革生产规模居全球之首。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也是轻工行业中污染较大的行业,具有排污量较大、污水成分较复杂、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参差不齐、行业清洁生产推广力度较小等突出问题。据了解,目前,我国制革及毛皮加工行业每年产生废水1.6亿吨、COD约40.4万吨、氨氮1.6万吨、总铬 (三价铬)1280吨;经过治理后,排放废水约1.38亿吨、COD约3万吨、氨氮7300吨、总铬 (三价铬)6.72吨。 有关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执行1996年发布的 《污水排放标准》 (GB8978-1996),现行综合排放标准限值宽松、准入门槛低、针对性不强。与之相比,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更有针对性,明确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废水排放应重点控制的总氮、氯离子等特征污染物项目指标,并根据行业水污染物治理技术发展情况收紧了排放限值和基准排水量指标。 具体来说,新标准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是对行业特点考虑更加全面。例如,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CODCr、BOD5等指标规定了皮革工业适用的限值,但其他特征污染物参照 “其他排污单位”或 “一切排污单位”的限值执行。新标准明确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废水中的各项污染物,提高了针对性。 二是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按污水排放去向设置了三级排放限值,不仅造成企业不公平竞争,也不利于区域污染总量控制。新标准根据行业水污染物治理技术水平规定了直接、间接排放限值,其中重金属等毒害性较强的污染物直接、间接排放执行相同限值。 三是制革过程中大量产生皮胶原蛋白,水解后成为有机氨氮、硝酸氮和亚硝酸氮等物质,容易引起水体富营养化,新标准为此设置了总氮控制指标。 四是制革及毛皮加工原料皮的盐腌保存、加工过程用盐量较大,新标准为此增加了氯离子控制指标。 五是充分考虑原料皮以湿法保藏为主的行业特点,完善了最高允许排放水量指标。 可以说,新发布的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486-2013)对于我国加强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新标准全面实施后,预计皮革行业每年COD、氨氮排放量可分别降至11800吨、2380吨,削减率分别达到57.2%、67.4%。实施新标准要求制革及毛皮加工行业增加环保投入,据测算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需投资近20亿元,年运行费用约17亿元。综合环境效益和投资强度,达标成本总体合理。 提高准入门槛 新标准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实施新标准将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促使一批生产装备落后、工艺技术水平不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小而弱的企业退出市场。 据估计,10%左右的龙头企业 (产量在20万张标张牛皮以上),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对部分环节进行升级改造;45%左右的中等企业 (产量在5万张标张牛皮以上)需要升级改造,部分升级改造存在困难的企业将面临淘汰压力;45%左右的小型企业 (产量在5万张标张牛皮以下)则将面临淘汰。新标准的市场导向与国家产业政策一致,对推动制革及毛皮加工行业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促进行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技术工艺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新标准实施后,企业应采取全过程控制的措施预防和削减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在清洁生产方面,包括采用原皮冷冻保藏和鲜皮加工、低盐保藏、保毛脱毛、高吸收铬鞣制和少铬鞣制、降低鞣制过程中盐用量等。在污染治理方面,包括将三价铬和硫化物等分类处理;注重同时削减COD和脱氮,可选用二级A/O工艺;水解酸化+氧化沟+臭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水解酸化 (厌氧)+A/O工艺;水解酸化+好氧氧化+SBR工艺等。 (中国皮革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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