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研发应用 工信部规范工业机器人发展
稿件来源:本报讯
2014年,我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工业机器人需求国。国际机器人协会(IFR)近日做出上述预判。然而,与之不相匹配的是,在产业基础、创新能力、行业发展,以及品牌竞争力方面,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与国外相比都存在很大差距。 为推进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发布了 《关于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技术研发及市场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关于政策的亮点及重点,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王卫明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做了权威解读。 产业发展存隐忧 中国工业报:近两年,国内外机器人产业的迅猛发展备受业界关注。伴随国内市场的快速崛起,机器人产业在被地方政府部门寄予厚望的同时,也出现了 “多干快上”的苗头。在此背景下,发布 《指导意见》的必要性与意义何在? 王卫明:制定和出台 《指导意见》,充分考虑了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国际、国内形势。从全球范围看,工业机器人需求量快速扩张,工业机器人产业的发展和应用具有广阔的前景和难得的机遇。工业机器人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制造业水平和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推进工业机器人的应用和发展,对于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工人劳动条件,带动相关学科发展和技术创新能力增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工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世界各主要先进国家都在加快推进机器人产业发展。美国于2009年制定了 《重振美国制造业框架》,并于2011年正式启动包括发展机器人在内的 “先进制造伙伴计划”;欧洲提出了2002~2022欧洲机器人研究与应用路线图,作为欧洲机器人发展的战略性指导;日本政府将培育未来机器人产业看作支撑21世纪日本产业竞争力的产业战略之一,提出了 “创建21世纪机器人社会的技术发展战略”;韩国2009年公布了 《智能机器人基本计划》,2010年,又提出 《服务型机器人发展战略》,提出到2018年占世界机器人市场份额从2009年的10%提升到20%,韩国将服务机器人技术列为未来国家发展的十大 “发动机”产业,给予了重点扶持。 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经过30余年的发展,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基础,在制造领域、应急救援、野外勘测、资源开发、国防军工等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退,劳动力成本的快速上涨,我国工业机器人的市场需求将实现快速增长。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产业基础薄弱,关键零部件仍严重依赖进口。二是公共服务平台、标准、人才等产业体系尚待完善。三是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市场影响力弱,推广应用难,目前70%以上的工业机器人仍依赖进口。四是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重复建设隐忧显现。为此,急需加强行业管理,推进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中心任务明确 中国工业报:作为智能装备,工业机器人不同于普通的装备产品,其研发与应用需要与不同行业的生产工艺、工序、流程相结合,这一特性对产业发展提出了高要求。对此, 《指导意见》在产业发展目标的设定上是如何考虑的? 王卫明:《指导意见》提出了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开发满足用户需求的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技术、主机设计技术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提升量大面广主流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指标,在重要工业制造领域推进工业机器人的规模化示范应用”,这也是当前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中心任务。 同时,提出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机器人产业体系,培育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8~10个配套产业集群;工业机器人行业和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45%以上,机器人密度 (每万名员工使用机器人台数)达到100以上,基本满足国防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具体包括:一是在协同创新方面,要使工业机器人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根据汽车、船舶、电子、民爆、国防军工等重点领域的用户需求,开展工业机器人核心技术研究,攻克关键零部件技术并形成生产力,明显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创新资源和要素得到有效汇聚和深度合作。 二是在产业发展方面。一方面要培育产业集聚,建立以工业机器人主机企业、系统集成企业为牵引,零部件及产业服务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要大力培育骨干企业,积极发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另外在产业布局方面,要引导各地方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模式和规模,应依托现有特点和优势,科学谋划,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工业机器人区域差异化发展。 三是在示范应用方面,要在汽车及其零部件、纺织、物流、国防军工、民爆、制药、半导体、食品、中药材等行业实现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的示范应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生产和运行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保障安全生产,促进工业领域的产业升级。 四是在标准体系方面,要制定一批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所急需的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重点应用标准,初步形成满足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 五是在公共服务平台方面,要完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工业机器人设计、研发、检测、试验验证、认证认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第三方检测认证体系。 六是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要加强工业机器人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导国内企业与国际优势企业进行研发合作,实现我国自主技术和标准走出去。 (下转A2版) (上接A1版) 突出研发与应用 中国工业报:您提到要把技术研发和应用作为当前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中心任务。 《指导意见》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其中心地位的重要性? 王卫明: 《指导意见》将技术研发和应用作为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中心任务,主要基于如下考虑:目前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基础薄弱,关键零部件亟待突破。我国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在集成技术上取得了一定突破,但控制器、伺服电机和精密减速器等关键零部件仍严重依赖进口。 因此, 《指导意见》在发展方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中,均突出体现了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优先性。在技术研发方面, 《指导意见》提出将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及零部件作为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核心,明确了研发攻关的主要任务。在应用推广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将深化应用作为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抓手,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出发,选择了机械装备、汽车、电子、军工、物流、食品、医药、纺织、现代农业、危险品制造等领域作为应用试点示范的重点,通过示范在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培育一批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企业。 建产需对接长效机制 中国工业报:在对行业发展的规范管理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尤为重要。下一步,工信部将从哪些方面着手加快 《指导意见》的细化落实?如何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确保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王卫明:工业机器人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应用范围和领域广,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尤为关键。一方面,在当前我国工业机器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政府在统筹规划、规范引导、营造环境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应将组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应用示范与产业链协同发展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为此,《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相关要求。另一方面,从长效机制来看,工业机器人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本上还是要依靠市场的力量, 《指导意见》指出要建立产需对接的长效机制。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工信部将开展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多个部门参与的工业机器人发展协调推进机制。二是成立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专家咨询队伍。组建由不同单位专家组成的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战略、顶层设计、重大专项提供建议,支撑政府决策。三是加强产需对接,推进工业机器人应用推广。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和用户企业等行业专家,举办工业机器人产业高端峰会,加强技术交流与产业对接。四是研究起草工业机器人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为落实 《指导意见》,下一步将研究制定行动计划,做好与相关规划、科技重大专项、智能制造装备专项等的衔接,尽快颁布实施。 在政策措施方面, 《指导意见》从发展环境、财税扶持、行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加大财政投入,用好现有政策,做好政策落实,充分利用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智能制造装备专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集中力量推进工业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支持标准体系、创新平台、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特别提出充分利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优势,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相信上述政策的实施,将有力地支持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的快速发展。 (本报记者 司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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