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我国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节能减排、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也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
日前,在两会召开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经信委主任谢超英,向大会建议指出,淘汰落后产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律、经济、市场、行政等多种手段共同推进。他就其中的 “市场”以及 “走出去”等方式方法进行了详细介绍。
现有方式有弊端 据了解,近年来依据国务院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相关政府部门采用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市场准入、项目审批核准、供地审批、贷款核准等政策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但当前,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弊端。一是落后产能的标准难以科学合理界定。落后产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主要是指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技术水平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以及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污染物排放、能耗、水耗等技术指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生产能力。现有政策文件对落后产能的界定在具体指标上,基本以企业设备规模为主,导致一些合法合规的且有需求的小规模产能也被一刀切地淘汰掉,有些企业为避免被淘汰而盲目投资相对大规模的设备,加剧产能过剩。
二是造成行政文件与法律冲突容易激发社会矛盾。当前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下发行政文件,提出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和政策。由于淘汰标准不断变动,多数项目立项时经过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且能耗、环保、质量等方面均达到国家标准限制类产能。由政府出面强令淘汰落后产能,面临被淘汰的企业在设备处置、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等方面产生一系列的重大问题,解决不好,很容易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
三是不利于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竞争。通过行政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使部分企业发展到一定时期,不是主动改造升级参与市场竞争,而是被动等待淘汰和财政补贴。
四是核查困难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由于退出机制主要采取中央财政奖励的办法,涉及部门多、核查层次多,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往往地处偏远,规模较小,设备简易,核查困难。一些不法分子腐蚀拉拢公务人员,采取虚构落后产能项目,或同一项目改头换面申报奖励项目,套取国家财政资金,造成财政资金流失,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个别地方一些不法分子串通公务人员利用这一政策骗取奖励资金,已经受到严肃查处,教训十分惨痛。
用市场等手段化解矛盾 谢超英指出,企业是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为此建议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运用市场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一是通过产品市场准入标准淘汰落后产能。由工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科学统一的产品能耗、物耗、质量标准,定期发布、定期失效,统一和规范产品市场准入条件,使落后产能生产的产品无法进入市场;二是通过统一外部成本淘汰落后产能。深化要素市场改革,建立公平统一的资源、环境、土地等要素价格体系,使落后产能摊入公平统一的外部成本后,丧失成本和价格优势,自动退出市场;三是通过激励机制鼓励落后产能主动转型或退出。建立完善企业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给出一定时间,建立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引导部分尚有市场和效益的落后产能,促进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
此外,结合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经验,谢超英还建议指出,过剩产能应该放在国际产业体系中去衡量。据介绍,目前非洲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有容纳我国过剩产能的市场空间。中国的产品、技术在非洲等欠发达地区不仅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而且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如南非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约4200亿美元,已步入中等收入国家,国内矿产资源丰富,但城乡差别、贫富差别巨大、产业体系不完整,进口依赖性强,需求巨大;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国内生产总值都不到400亿美元,更是百业待举。
另据预测,仅东非地区为改变电力短缺需在未来10年内投资530亿美元,即每年投入53亿美元,其中发电需投入40亿美元,输配电需投入13亿美元。非洲大部分国家从原材料到消费品、从装备到技术无所不缺。这些都为我国广大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他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能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向境外转移过剩产能。对于中小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风险防范、融资、人才和服务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应搭建经贸洽谈的桥梁,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培养专业人才,并加强资金信贷支持,在财政补贴、出口信贷、信用担保等方面加大配套支持力度。(本报记者 杨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