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情量身定制 空气净化器新标将出
稿件来源:本报讯
随着老百姓对雾霾、PM2.5关注度越来越高,空气净化器成了热销的明星产品。据中怡康统计数据显示,空气净化器已成为2013年蹿升最快的家电品类,全年累计销量实现翻番。但与此同时,消费者缺乏简单的方法判别净化器的优劣和适用面积,市场相对混乱。2013年12月,上海市质监局公布的20个品牌空气净化器监督抽查显示:7种产品未标注适用面积,13种标注适用面积的产品中有9种实测值没有达到标称的适用面积。 为了更好地解读空气净化器的适用面积,规范消费市场,引导理性消费,2月18日,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主办的 “空气净化器适用面积研讨会暨科技家Club论坛”召开。本次专项论坛从技术的角度解读和分析了家用空气净化器产品的适用面积计算依据及相关参数的选择应用。 洁净空气量为核心参数 “适用面积只能作为消费者选择产品的参考,市场更应该关注的是核心参数洁净空气量。”飞利浦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主任研究员王蔚然如是说。 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鲁建国介绍, “适用面积”是在规定的标准条件下,用公式推导出来的性能参数,并不是净化器的核心参数。净化器的核心参数是 “洁净空气量”,即净化器单位时间产生的洁净空气的体积。 目前国际上适用面积的通用计算方法就是用洁净空气量乘以一个系数,但是不同国家的系数有差异。以美国、加拿大、日本为例,由于以上三个国家的室外空气较好,其推导过程均认为污染源仅在室内 (美国和加拿大为香烟烟雾,日本为粉尘),室外是干净空气。显然,这种情形不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国内制定空气净化器产品适用面积标准无法直接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更不可照搬标准,而需要相关部门根据我国国情制定相应的标准。 鲁建国表示,虽然市场上很多净化器产品大肆炒作适用面积这一参数,但由于适用面积并不是净化器的核心参数,只是一个建议性指标,因此,适用面积一直不是我国标准中包含的指标,市场宣传的适用面积大都依据国外标准或者是企业标准。据其介绍,我国空气净化器标准涵盖了电气安全、抗菌除菌、净化性能等方面的评价要求,分别是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要求比较严格。 国内专属定制 鉴于此,来自清华大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研究所教授张寅平基于我国现实国情,提出了一套全新的空气净化器适用面积的计算方法。 张寅平认为,以现在中国的空气质量来看,空气净化器针对固体颗粒物 (如PM2.5)的适用面积应主要考虑房间体积、室外颗粒物浓度、时间、室内颗粒物产生源强度、自然通风换气量等参数。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洁净空气量的计算公式仅是针对室内颗粒物污染推导的,并不适用于甲醛、苯等化学污染物。 北京亚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姜风表示,亚都公司做了很多相应的适用面积研究工作,推导结果基本与张寅平教授的结果一致。姜风称,亚都一直很关注适用面积问题,并严格按相关数据,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建立了很多模拟的房间,针对甲醛、PM2.5污染进行实验研发。 对此,王蔚然认为,从销售数据来看,空气净化器的销售量和室外PM2.5的污染程度是密切相关的,成正比关系。据其透露,飞利浦目前针对中国特有的问题,已经把整个空气净化器的研发团队从欧洲搬到了中国,并针对不同污染研发不同的净化技术。 记者在走访国美、苏宁等大型商场时发现,在功能宣传上,很多品牌标称既能去除甲醛,又能净化PM2.5。针对此问题,姜风表示,这两个技术是可以融合到一起的,亚都与中科院合作已经研发出了使两个技术融合到一起的产品,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一定要看清产品是否具有两个功能的合格标志及认证。 王蔚然则称,飞利浦目前已把产品分成了几个系列,给消费者提供多样选择。比如说,有些产品主要在去除VOCS方面有所增强,有些系列则专门针对净化PM2.5。 国美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空气净化器的价格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基本上1000元以下的产品销售量很小,而中高端价格的产品则销售火爆。消费者是否应该选择售价较贵的净化器?张寅平表示,价格不一定能代表质量和性能,不同类型的空气净化器在过滤、杀毒和除菌等功效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消费者一定要根据不同产品类型的相对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进行选择。 标准逐步完善 虽然中国空气净化器现行的国家标准较严格,但由于其对适用面积、能源效率等级等未做强制性规定,部分企业因此肆意夸大产品性能,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据鲁建国介绍,目前国家正针对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标准进行修订,内容包括空气净化器的安全、性能标准。强制性安全方面,新版标准将会强化软件评估。而性能标准方面,将会完善针对不同污染物的产品技术指标,细化实验方法,增加适用面积和空气洁净量的折算方法,同时完善产品标注要求。 “修订草案稿已经形成,正在进行实验分析。”鲁建国说,修订稿已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实验将重复验证标准所涉及数据的科学性,并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修订。据悉,修订稿成熟后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发布,有望于今年出台。他表示,这将有助于规范市场,并对竞争格局产生重大影响。(本报记者 曹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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