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发布包装饮用水国标公开征意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发布了包括 《包装饮用水》等1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所有意见需于4月20日前反馈至国家卫计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安排,由浙江省卫生监督所牵头,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舟山市卫生监督所等参加组成的起草组对GB19298-2003《瓶 (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及GB17324-2003《瓶 (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进行修订。 此前,关于各类水的标准名目繁多,造成乱象。据介绍,本次标准实现了 “大一统”,范围包括除饮用天然矿泉水外的所有包装饮用水类别,因此将GB19298及GB17324合并,并将标准命名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标准适用于所有人类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在标准的术语中,厘清了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的定义。对于仅在纯净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饮用水,考虑到 “矿物质水”名称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具有补充矿物质的营养功能,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因此,拟规定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不得再使用 “饮用矿物质水”名称。 此外,本次征求意见的国标还包括 《辐照食品》、 《保健食品》、 《豆制品》、 《干海参》、 《果冻》、 《面筋》、 《膨化食品》、《味精》等。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从国家卫计委网站查询。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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