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立法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稿件来源:本报讯
今年两会期间,中华全国总工会带来了一份有关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提案。提案建议,加强相关立法、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都是重要举措。 收入差距高达10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建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工资水平实现了较快增长。但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职工工资收入低;二是收入差距过大;三是拖欠工资、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津贴补贴、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行为时有发生。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城镇就业人员2011年行业平均工资最高和最低差距为4.48倍,比2009年扩大0.27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已达5~10倍。 加强政府宏观指导 去年3月,国务院批转了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特别要求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共同富裕。为此,全总提出了如下几点建议: 加强工资相关立法。尽快制定出台 《工资条例》,明确政府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方面的职责,对工资支付、工资集体协商、劳动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着力健全和落实劳动标准体系,修订完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最低工资、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等标准,切实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定和管理。 加强政府对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完善最低工资标准,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并与物价上涨等因素挂钩,到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强化工资指导线与工资集体协商的关联,明确工资指导线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对侵害职工收入分配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惩处。 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力争到2015年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以建筑、交通、铁路、水利等建设领域和加工制造等其它易发生拖欠的行业为重点,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工资支付监控,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继续推广工资保证金、企业守法诚信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建立多部门综合治理欠薪的联动机制,强化劳动执法监察。 搞好相关配套改革。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减轻中小微企业税赋,抑制高收入阶层收入过快增长。推动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完善,打破企业正式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之间的樊篱。 (本报记者 宋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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